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答疑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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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答疑文件01号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

答疑文件01号

各申请人:

问1、关于2.3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2020、2021、202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高,我司由 (略) 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所以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请问是否可以用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代替?

答:请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2、请问贵司,项目的付款方式能否说明下呢?

答:付款方式在后续正式招标文件中说明。

问3、猫眼显示屏尺寸为3.5寸,分辨率是320*480,已能够满足日常所需,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4、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书 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 4.17.3 应具备防区自主设置功能,并具备本地、远程布、撤防功能。 疑问:该功能是否为智能锁强制性功能?

答:是。

问5、1,智能锁是否需要同时具备人脸、指纹、和带电子猫眼功能(视频)三种功能; 2,智能锁必须app联网,还是说可以单机使用;(单机不可联动智能家居); 3,技术要求没有提及刷卡开门,请确认投标所用的锁,可以不支持刷卡方式开门;

答: 具体机型尚未确认,无法确定是否会招同时具备人脸、指纹、和带电子猫眼功能(视频)三种功能的锁。App联网为扩展功能,是否具备以后续正式招标清单为准。是否具备刷卡以后续正式招标清单为准。

问6、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8使用时限功能要求 4.8.1电子锁,临时密码功能,临时密码应有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应能按照设定开启次数(开启次数≥1次)正常开锁,超出使用时限的密码应不能控制开锁 疑问:我司电子锁标准产品非联网锁,不标配临时密码功能,可作为选配功能,需增加联网费用。联网型电子锁临时密码功能,临时密码具有使用时限。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7、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16 锁用电子猫眼功能要求 4.16.5 如有后屏,应为IPS硬屏,尺寸应不小于3.97英寸,分辨率不低于800*480。 疑问:我司猫眼产品后锁体带显示屏,采用IPS屏,3.5英寸,分辨率00*480;显示屏视角:全视角。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8、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 4.17.1 电子锁应为联网型智能门锁,应能通过自身的网络功能、网络设备或物联网家庭智能终端联网,提供设备的描述、通信或定位等中一种、多种或全部功能。 4.17.2网络协议制式应能够与智能家居系统匹配(包括但不限于ZigBee、BLE、WIFI等)。 4.17.2 应具备上报设备故障、报警、基本功能等信息的能力; 4.17.3 应具备防区自主设置功能,并具备本地、远程布、撤防功能。 4.17.4 应具有联动其它安全防范入侵设备功能。 4.17.5 应具有场景模式下联动能力,但应为触发端,不能成为被触发端,例如:定时触发、状态触发等功能。 4.17.6 应具备与其它智能家居设备续联功能。 4.17.7 授权开锁功能时应具备单独的授权机制或二次授权机制。(此项目暂定,比较影响体验)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智能家居功能为选配,需增加费用。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9、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5.1主锁舌伸出长度要求 当钩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应不小于14mm,除钩舌/爪舌以外的锁舌作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应不小于20mm。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斜舌伸出有效长度12.5±0.5mm(满足国标斜舌不低于11mm的要求),锁舌伸出长度为20mm(满足国标要求)。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10、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7.3通信安全 7.3.1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需经用户授权同意,个人信息范围见GB/T35273. 7.3.2网络安全 管理平台应满足相当于国家网络安全级别保护三级要求。 7.3.3数据传输安全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之间的数据传输时,包括不限于蓝牙、WIFI、NFC、Zigbee、Z-wave、NB-IOT、TD-LTE、FDD-LTE等,应满足一下要求: a)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智能门锁应在数据链路加密的基础上对个人敏感信息和门锁服务数据加密,且加密密匙应满足一机一密,数据传输应具时效性,应具备抗重放攻击能力。加密机制应符合国标、国内密码标准,相当于AES128、国密SMI。 b)采用不同通信协议时,应采用相应的技术以防止中间人攻击,例如采用蜂窝通信时,应支持双向鉴权能力。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为非联网锁,可满足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联网为选配功能,通信安全可满足标准规定要求,需增加联网费用。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11、疑问1:招标文件的第“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中约定:锁芯主要传动机构材质为59黄铜或更优性能材质。 (略) 场通用的54黄铜我司均有, (略) 负责的态度,建议锁芯主要传动机构 (略) 场通用的54黄铜。 疑问2:招标文件的第“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中约定:电子锁网络协议制式应能够与智能家居系统匹配及与其它智能家居设备续联功能。我司可以配合办理对应接口对接手续,但其中产生的一切外部系统使用费用是否由贵司承担?建议贵公司提供智能家居系统对 (略) 的智能锁端系统进行对接。

答:招标人可提供智能家居系统免费接口供智能锁厂家系统进行对接,但电子锁系统的开发、升级等人员投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额外增加费用。

招标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 (略)

2023年7月7日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

答疑文件01号

各申请人:

问1、关于2.3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2020、2021、202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高,我司由 (略) 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所以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请问是否可以用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代替?

答:请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2、请问贵司,项目的付款方式能否说明下呢?

答:付款方式在后续正式招标文件中说明。

问3、猫眼显示屏尺寸为3.5寸,分辨率是320*480,已能够满足日常所需,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4、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书 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 4.17.3 应具备防区自主设置功能,并具备本地、远程布、撤防功能。 疑问:该功能是否为智能锁强制性功能?

答:是。

问5、1,智能锁是否需要同时具备人脸、指纹、和带电子猫眼功能(视频)三种功能; 2,智能锁必须app联网,还是说可以单机使用;(单机不可联动智能家居); 3,技术要求没有提及刷卡开门,请确认投标所用的锁,可以不支持刷卡方式开门;

答: 具体机型尚未确认,无法确定是否会招同时具备人脸、指纹、和带电子猫眼功能(视频)三种功能的锁。App联网为扩展功能,是否具备以后续正式招标清单为准。是否具备刷卡以后续正式招标清单为准。

问6、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8使用时限功能要求 4.8.1电子锁,临时密码功能,临时密码应有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应能按照设定开启次数(开启次数≥1次)正常开锁,超出使用时限的密码应不能控制开锁 疑问:我司电子锁标准产品非联网锁,不标配临时密码功能,可作为选配功能,需增加联网费用。联网型电子锁临时密码功能,临时密码具有使用时限。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7、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16 锁用电子猫眼功能要求 4.16.5 如有后屏,应为IPS硬屏,尺寸应不小于3.97英寸,分辨率不低于800*480。 疑问:我司猫眼产品后锁体带显示屏,采用IPS屏,3.5英寸,分辨率00*480;显示屏视角:全视角。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8、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 4.17.1 电子锁应为联网型智能门锁,应能通过自身的网络功能、网络设备或物联网家庭智能终端联网,提供设备的描述、通信或定位等中一种、多种或全部功能。 4.17.2网络协议制式应能够与智能家居系统匹配(包括但不限于ZigBee、BLE、WIFI等)。 4.17.2 应具备上报设备故障、报警、基本功能等信息的能力; 4.17.3 应具备防区自主设置功能,并具备本地、远程布、撤防功能。 4.17.4 应具有联动其它安全防范入侵设备功能。 4.17.5 应具有场景模式下联动能力,但应为触发端,不能成为被触发端,例如:定时触发、状态触发等功能。 4.17.6 应具备与其它智能家居设备续联功能。 4.17.7 授权开锁功能时应具备单独的授权机制或二次授权机制。(此项目暂定,比较影响体验)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智能家居功能为选配,需增加费用。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9、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5.1主锁舌伸出长度要求 当钩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应不小于14mm,除钩舌/爪舌以外的锁舌作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应不小于20mm。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斜舌伸出有效长度12.5±0.5mm(满足国标斜舌不低于11mm的要求),锁舌伸出长度为20mm(满足国标要求)。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 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10、电子锁产品质量标准/7.3通信安全 7.3.1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需经用户授权同意,个人信息范围见GB/T35273. 7.3.2网络安全 管理平台应满足相当于国家网络安全级别保护三级要求。 7.3.3数据传输安全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之间的数据传输时,包括不限于蓝牙、WIFI、NFC、Zigbee、Z-wave、NB-IOT、TD-LTE、FDD-LTE等,应满足一下要求: a)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智能门锁应在数据链路加密的基础上对个人敏感信息和门锁服务数据加密,且加密密匙应满足一机一密,数据传输应具时效性,应具备抗重放攻击能力。加密机制应符合国标、国内密码标准,相当于AES128、国密SMI。 b)采用不同通信协议时,应采用相应的技术以防止中间人攻击,例如采用蜂窝通信时,应支持双向鉴权能力。 疑问:我司投标产品为非联网锁,可满足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联网为选配功能,通信安全可满足标准规定要求,需增加联网费用。请问贵司是否接受?

答:请按《招标技术需求书》要求执行。

问11、疑问1:招标文件的第“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中约定:锁芯主要传动机构材质为59黄铜或更优性能材质。 (略) 场通用的54黄铜我司均有, (略) 负责的态度,建议锁芯主要传动机构 (略) 场通用的54黄铜。 疑问2:招标文件的第“4.17 智能家居功能要求”中约定:电子锁网络协议制式应能够与智能家居系统匹配及与其它智能家居设备续联功能。我司可以配合办理对应接口对接手续,但其中产生的一切外部系统使用费用是否由贵司承担?建议贵公司提供智能家居系统对 (略) 的智能锁端系统进行对接。

答:招标人可提供智能家居系统免费接口供智能锁厂家系统进行对接,但电子锁系统的开发、升级等人员投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额外增加费用。

招标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 (略)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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