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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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弘 (略) 负责组织招标的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lszw*)于2023年06年1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陵水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修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75%签约合同价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7.5%签约合同价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P208页序号15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变更为: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P208页序号15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3、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 6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变更为: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4、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0.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

变更为: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

5、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变更为: 招标公告→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划交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

8、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

地点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1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

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弘 (略)

地 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文化路259号

地 址:

(略) 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

刘工

联 系人 :

李工

电 话:

0898-*

电 话:

0898-*

日期:2023年07月07日

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弘 (略) 负责组织招标的岭门农场至红角岭互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lszw*)于2023年06年1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陵水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修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75%签约合同价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 %签约合同价,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7.5%签约合同价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P208页序号15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变更为: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P208页序号15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3、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 6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变更为: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4、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0.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

变更为: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

5、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变更为: 招标公告→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划交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

8、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

地点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1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

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弘 (略)

地 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文化路259号

地 址:

(略) 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

刘工

联 系人 :

李工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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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

日期:202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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