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提问1:1、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章153页-170页中各表格都存在合同编号,但在给的Excel工程量清单表格中锁定的表格未含合同编号,请明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正文155页3.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与Excel版工程量清单中表格不同,是否以Excel清单为准,请明确。3、工程量清单格式是否以Excel清单为准,请明确。4、招标文件正文168页3.16工程量单价计算表中存在其他直接费,但是招标文件159页3.7工程单价汇总表中缺少其他直接费,该费用如何罗列,请明确。
回复:1、合同编号无需填写。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明细格式以软件版固化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报表为准,投标人按软件版固化清单及报表格式进行报价;3、工程量清单格式以软件版固化清单为准;4、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执行。
提问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例6.2(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发包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35kv以下高压线路接入地点。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后,从该线路上引线安装变压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承包人负责完成一套完整的35kv 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此外,承包人还必须承担管片厂生产用电(35kv以下)及当地供电部门的各种试验和检验的联系和配合工作,办理报装等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请问:能否改为:发包人负责提供20kv和10kv的用电接入点,20kv和10kv接入点以上的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6.2(2)条内容修改为:“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负责35kv简易变电站建设,并预留20kv、10kv用电接口。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报送监理人批准后,从预留接口接电使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
提问3:TBM归属: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中约定:“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等由发包人出资购买的设备归发包人所有,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全部移交发包人评估作价处理。”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TBM购置费”表述为“暂估价6300万元,按完全报废残值率5%扣除设备残值,包含全部税费。”两处描述冲突。建议专用合同条款17.3中关于TBM归属权的约定修改为: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在项目完工扣除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回复: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7.3中约定:“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等由发包人出资购买的设备归发包人所有,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全部移交发包人评估作价处理。”内容修改为:“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在项目完工扣除不低于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提问4:暂估价计价:本项目场内道路、TBM 轨道、供电、供排水、照明、通风、管片预制场、安装场等措施项目均设置为暂估价。请招标人明确暂估价项目具体计价规则。
回复:据实结算。
提问5:管片预制场归属:专用合同条款6.2中约定:“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能否修改为:“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设备扣除一定比例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6.2中约定:“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内容修改为:“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设备扣除不低于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提问6:施工供电: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2款(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发包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35kv以下高压线路接入地点。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后,从该线路上引线安装变压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承包人负责完成一套完整的35kv 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此外,承包人还必须承担管片厂生产用电(35kv以下)及当地供电部门的各种试验和检验的联系和配合工作,办理报装等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建议明确发包人提供35kv及35kv以下接口的时间节点,并修改35kv以下供配电系统等清单中不包含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
回复:同提问2的回复。
提问7:TBM出渣方式:TBM运渣车效率低下,恐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可变更为皮带机出渣。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5.5.1条执行。
提问8:材料调差: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合同仅允许对永久工程部分的钢筋、水泥主材和柴油价格以除税价进行调差,只对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的±10%的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仅计取增值税,不再计取其它税费。调整周期:每6个月调整一次。建议调差材料钢筋变更为钢材,价格波动幅度调整为土5%,调整周期按竹溪县信息价发布周期。
回复:允许调差的材料中钢筋修改为钢材,调整周期修改为按竹溪县造价管理站发布信息价周期。
提问9:水土保持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无渣场建设、整理及项目复垦等费用,请明确发生的水土保持工程量如何计价。
回复:以最终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提问10:进度款:专用合同条款17.3.2约定:“1)本合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最多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TBM、编组列车购置费按招标采购合同执行)。”建议明确进度款支付比例为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85%。专用合同条款17.3.2约定:“2)在办理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后,通过合同竣工验收,且承包人将工程档案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建议“通过合同竣工验收”建议调整为“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并增加付款时限,例如3个月内。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条(4)进度款支付内容修改为“1)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5%(TBM、编组列车购置费按招标采购合同执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办理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工程档案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
提问11:预付款扣回: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3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80%时全部扣清。考虑到TBM项目资金压力大,能否修改为:“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验工计价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5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验工计价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98.5%时全部扣清。”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2:工期延误: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0元人民币,最终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5%。考虑到轨道矿车出渣效率低下,恐难满足项目总工期需要,最终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总金额能否调整为不超过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的2%。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3:不良地质施工降效:专用合同条款15.1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及新增工程量,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等共同现场签证确认。能否修改为:“15.1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及新增工程量和施工降效等情况,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等共同现场签证确认。”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4:临时征地:招标文件中未提供临时征地面积图,请补充。
回复:已补充临时征地图,详见附件。
提问15:始发洞长度:根据现场踏勘,TBM组装场地长度约150米左右,不能满足TBM组装需要,始发洞设计长度40m,始发洞施工长度是否可根据TBM组装需要进行调整。
回复:根据TBM设备组装需要,履行现场认定手续后,可以调整。
提问16:管片运距:工程量清单中管片运输距离按5km考虑,实际运输距离约14km,请明确管片运输所增加的费用如何处理。
回复:合同实施过程中据实调整。
提问17:突涌水: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突涌水判定标准,请予以明确。
回复:突涌水由勘察与设计单位根据出水形式、出水量等实际情况现场判定。
提问18:安全生产费和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取费基数为第一至第四部分建安基本直接费之和,未包含在第七部分其他项目中单独列项的TBM购置费及4组编组运渣车费用。《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的双护盾TBM 掘进定额-双护盾TBM台时费中包含TBM折旧费用,属于清单中第一部分建筑工程,TBM费用单独列项也应作为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的取费基数。建议本项目限价增加210.9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支出。
回复:不作调整。
提问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市场信用信誉中财务状况,投标人有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流动资金证明或有开户的商业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贷款授信额度的,得1分”,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人财务状况中有涉及流动资产”。请问,若我单位流动资产额大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10%,是否还需开具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要求执行。
提问20:因人员调动,职称证具有唯一性无法变更,员工工作单位变动后原职称证仍然有效且不会更新变更单位,请问在其他单位取得职称证后转入我单位的员工,其职称证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提问2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导出的格式有不一致的,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2:投标人业绩情况,投标文件格式中“4-1近五年承接的同类工程情况、4-2近五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与资格要求的“近10年”不一致,是否可以直接将投标文件格式中时间改为“近十年”?
回复:投标人可在其他合适位置自行补充。
招标人:竹溪润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7月7日
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施工标段(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提问1:1、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章153页-170页中各表格都存在合同编号,但在给的Excel工程量清单表格中锁定的表格未含合同编号,请明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正文155页3.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与Excel版工程量清单中表格不同,是否以Excel清单为准,请明确。3、工程量清单格式是否以Excel清单为准,请明确。4、招标文件正文168页3.16工程量单价计算表中存在其他直接费,但是招标文件159页3.7工程单价汇总表中缺少其他直接费,该费用如何罗列,请明确。
回复:1、合同编号无需填写。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明细格式以软件版固化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报表为准,投标人按软件版固化清单及报表格式进行报价;3、工程量清单格式以软件版固化清单为准;4、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执行。
提问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例6.2(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发包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35kv以下高压线路接入地点。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后,从该线路上引线安装变压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承包人负责完成一套完整的35kv 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此外,承包人还必须承担管片厂生产用电(35kv以下)及当地供电部门的各种试验和检验的联系和配合工作,办理报装等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请问:能否改为:发包人负责提供20kv和10kv的用电接入点,20kv和10kv接入点以上的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6.2(2)条内容修改为:“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负责35kv简易变电站建设,并预留20kv、10kv用电接口。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报送监理人批准后,从预留接口接电使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
提问3:TBM归属: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中约定:“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等由发包人出资购买的设备归发包人所有,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全部移交发包人评估作价处理。”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TBM购置费”表述为“暂估价6300万元,按完全报废残值率5%扣除设备残值,包含全部税费。”两处描述冲突。建议专用合同条款17.3中关于TBM归属权的约定修改为: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在项目完工扣除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回复: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7.3中约定:“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等由发包人出资购买的设备归发包人所有,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全部移交发包人评估作价处理。”内容修改为:“双护盾TBM(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编组列车在项目完工扣除不低于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提问4:暂估价计价:本项目场内道路、TBM 轨道、供电、供排水、照明、通风、管片预制场、安装场等措施项目均设置为暂估价。请招标人明确暂估价项目具体计价规则。
回复:据实结算。
提问5:管片预制场归属:专用合同条款6.2中约定:“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能否修改为:“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设备扣除一定比例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6.2中约定:“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内容修改为:“项目完工后,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预制管片加工厂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归发包人所有,设备扣除不低于5%残值后产权归属于承包人”。
提问6:施工供电: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2款(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由发包人负责架设35kv供电线路至隧洞出口施工现场附近,发包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35kv以下高压线路接入地点。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后,从该线路上引线安装变压器,并安装电表计量用电量,据实支付电费。承包人负责完成一套完整的35kv 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此外,承包人还必须承担管片厂生产用电(35kv以下)及当地供电部门的各种试验和检验的联系和配合工作,办理报装等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建议明确发包人提供35kv及35kv以下接口的时间节点,并修改35kv以下供配电系统等清单中不包含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编制用电方案且送用电部门批准。
回复:同提问2的回复。
提问7:TBM出渣方式:TBM运渣车效率低下,恐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可变更为皮带机出渣。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5.5.1条执行。
提问8:材料调差: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合同仅允许对永久工程部分的钢筋、水泥主材和柴油价格以除税价进行调差,只对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的±10%的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仅计取增值税,不再计取其它税费。调整周期:每6个月调整一次。建议调差材料钢筋变更为钢材,价格波动幅度调整为土5%,调整周期按竹溪县信息价发布周期。
回复:允许调差的材料中钢筋修改为钢材,调整周期修改为按竹溪县造价管理站发布信息价周期。
提问9:水土保持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无渣场建设、整理及项目复垦等费用,请明确发生的水土保持工程量如何计价。
回复:以最终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提问10:进度款:专用合同条款17.3.2约定:“1)本合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最多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TBM、编组列车购置费按招标采购合同执行)。”建议明确进度款支付比例为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85%。专用合同条款17.3.2约定:“2)在办理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后,通过合同竣工验收,且承包人将工程档案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建议“通过合同竣工验收”建议调整为“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并增加付款时限,例如3个月内。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条(4)进度款支付内容修改为“1)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5%(TBM、编组列车购置费按招标采购合同执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办理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工程档案全部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
提问11:预付款扣回: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3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80%时全部扣清。考虑到TBM项目资金压力大,能否修改为:“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验工计价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5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验工计价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后的98.5%时全部扣清。”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2:工期延误: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5000.00元人民币,最终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5%。考虑到轨道矿车出渣效率低下,恐难满足项目总工期需要,最终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总金额能否调整为不超过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和TBM、运渣车购置费)的2%。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3:不良地质施工降效:专用合同条款15.1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及新增工程量,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等共同现场签证确认。能否修改为:“15.1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及新增工程量和施工降效等情况,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等共同现场签证确认。”
回复:不作修改。
提问14:临时征地:招标文件中未提供临时征地面积图,请补充。
回复:已补充临时征地图,详见附件。
提问15:始发洞长度:根据现场踏勘,TBM组装场地长度约150米左右,不能满足TBM组装需要,始发洞设计长度40m,始发洞施工长度是否可根据TBM组装需要进行调整。
回复:根据TBM设备组装需要,履行现场认定手续后,可以调整。
提问16:管片运距:工程量清单中管片运输距离按5km考虑,实际运输距离约14km,请明确管片运输所增加的费用如何处理。
回复:合同实施过程中据实调整。
提问17:突涌水: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突涌水判定标准,请予以明确。
回复:突涌水由勘察与设计单位根据出水形式、出水量等实际情况现场判定。
提问18:安全生产费和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取费基数为第一至第四部分建安基本直接费之和,未包含在第七部分其他项目中单独列项的TBM购置费及4组编组运渣车费用。《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的双护盾TBM 掘进定额-双护盾TBM台时费中包含TBM折旧费用,属于清单中第一部分建筑工程,TBM费用单独列项也应作为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的取费基数。建议本项目限价增加210.9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支出。
回复:不作调整。
提问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市场信用信誉中财务状况,投标人有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流动资金证明或有开户的商业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贷款授信额度的,得1分”,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人财务状况中有涉及流动资产”。请问,若我单位流动资产额大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10%,是否还需开具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要求执行。
提问20:因人员调动,职称证具有唯一性无法变更,员工工作单位变动后原职称证仍然有效且不会更新变更单位,请问在其他单位取得职称证后转入我单位的员工,其职称证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提问2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导出的格式有不一致的,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2:投标人业绩情况,投标文件格式中“4-1近五年承接的同类工程情况、4-2近五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与资格要求的“近10年”不一致,是否可以直接将投标文件格式中时间改为“近十年”?
回复:投标人可在其他合适位置自行补充。
招标人:竹溪润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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