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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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辽宁汇澎 (略) | 撰写人: | 唐凤娇 | (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日09点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更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更正日期:**日 11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集环路105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凤娇 电 话: 0415-*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辽宁汇澎 (略) | 撰写人: | 唐凤娇 | (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201国道(丹东机场至高速西出口段)南侧沿线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墙体美化、文化墙、牌匾等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日09点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更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更正日期:**日 11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集环路105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凤娇 电 话: 0415-*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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