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二
致: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S)”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问题1、异议内容:清单中所有LED显示屏共计15块,参数中都要求箱体结构,但只有2块(政策引领、报告厅)清单上有明确单独提供箱体,其余的全部没有单独箱体参数,只是在LED屏参数中有体现参数要求“采用原厂整机方式供货安装,箱体内部含电源、接收卡和线材等”,参数不合理。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施工图为模组屏,且没标注尺寸,通过模组数量计算,该尺寸与清单尺寸不符。异议诉求:请列明LED显示屏参数,如果为模组屏请明确。
答复:参数要求“采用原厂整机方式供货安装,箱体内部含电源、接收卡和线材等”是提醒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箱体、电源、接收卡等材料价格。
LED尺寸以招标清单为准,LED显示屏参数为基础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只要满足要求即可。
二、问题2、异议内容:序厅迎宾机器人和二楼人工智能区域3个AI机器人功能描述不明确。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对机器人的功能未作描述。异议诉求:请明确机器人具体功能。
答复:以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三、问题3、异议内容:政策引领区域创意互动柱数量不符且没有尺寸。依据和理由:清单上要求创意互动柱3台,方案效果图有5台,施工图(*@*面图)中没有标注尺寸,清单也没有尺寸,根据方案描述,此互动柱需要和三折幕联动展示,清单上缺少联动展示硬件设备。异议诉求:请明确具体数量、尺寸、补充联动展示硬件设备。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创意互动柱尺寸为高80cm ×宽26cm×长26cm;清单中参数第4条:互动感应电子元器件及IPAD,即为与三折幕联动展示的互动硬件。
四、问题4、异议内容:政策高地区域:IPAD主控台设备数量不符。依据和理由:IPAD主控台设备清单上只有2个,软件清单上有3个,方案效果图有3个,施工图未体现数量及尺寸。异议诉求:请明确数量、尺寸。
答复:数量以招标清单为准,尺寸需中标人结合现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五、问题5、异议内容:未来展望区域投影机数量设计不合理。依据和理由:该区域为两条圆弧组成的一个正圆形,被两扇门分割为了左右两块,左侧墙弧长17米,右侧墙弧长9.7米,总共7台投影机,按照投影高度2.75米计算,左侧17米墙投影打满画面需要5台投机,剩下2台投影机打不满9.7米的画面。异议诉求:请明确投影机数量,或者投影机具体投射方案。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六、问题6、异议内容:二楼序厅清单漏项65寸壁挂一体机3台。依据和理由:投标文件中施工图和效果图都有3台65寸壁挂一体机,但清单没有。异议诉求:请明确方案是否有该设备,如果有,请在清单中补充完整。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七、问题7、异议内容:5G驾驶体验区域32寸触控一体机数量不符。依据和理由:清单上只有一台32寸触控一体机,但施工图有2台。异议诉求:请明确具体数量。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八、问题8、异议内容: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生产线区域内容实施方案描述不明确。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只对该部分设备参数做了描述,未对该生产线具体要达到的功能进行说明。异议诉求:请明确该区域内容具体要实现的功能。
答复: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生产线区域内容在“招标文件”中第五章5.3条有明确需求和达到目标,请投标人自行阅读要求并对应清单参数。
九、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为准。
中航技 (略)
2023年07月10日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二
致: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S)”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问题1、异议内容:清单中所有LED显示屏共计15块,参数中都要求箱体结构,但只有2块(政策引领、报告厅)清单上有明确单独提供箱体,其余的全部没有单独箱体参数,只是在LED屏参数中有体现参数要求“采用原厂整机方式供货安装,箱体内部含电源、接收卡和线材等”,参数不合理。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施工图为模组屏,且没标注尺寸,通过模组数量计算,该尺寸与清单尺寸不符。异议诉求:请列明LED显示屏参数,如果为模组屏请明确。
答复:参数要求“采用原厂整机方式供货安装,箱体内部含电源、接收卡和线材等”是提醒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箱体、电源、接收卡等材料价格。
LED尺寸以招标清单为准,LED显示屏参数为基础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只要满足要求即可。
二、问题2、异议内容:序厅迎宾机器人和二楼人工智能区域3个AI机器人功能描述不明确。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对机器人的功能未作描述。异议诉求:请明确机器人具体功能。
答复:以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三、问题3、异议内容:政策引领区域创意互动柱数量不符且没有尺寸。依据和理由:清单上要求创意互动柱3台,方案效果图有5台,施工图(*@*面图)中没有标注尺寸,清单也没有尺寸,根据方案描述,此互动柱需要和三折幕联动展示,清单上缺少联动展示硬件设备。异议诉求:请明确具体数量、尺寸、补充联动展示硬件设备。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创意互动柱尺寸为高80cm ×宽26cm×长26cm;清单中参数第4条:互动感应电子元器件及IPAD,即为与三折幕联动展示的互动硬件。
四、问题4、异议内容:政策高地区域:IPAD主控台设备数量不符。依据和理由:IPAD主控台设备清单上只有2个,软件清单上有3个,方案效果图有3个,施工图未体现数量及尺寸。异议诉求:请明确数量、尺寸。
答复:数量以招标清单为准,尺寸需中标人结合现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五、问题5、异议内容:未来展望区域投影机数量设计不合理。依据和理由:该区域为两条圆弧组成的一个正圆形,被两扇门分割为了左右两块,左侧墙弧长17米,右侧墙弧长9.7米,总共7台投影机,按照投影高度2.75米计算,左侧17米墙投影打满画面需要5台投机,剩下2台投影机打不满9.7米的画面。异议诉求:请明确投影机数量,或者投影机具体投射方案。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六、问题6、异议内容:二楼序厅清单漏项65寸壁挂一体机3台。依据和理由:投标文件中施工图和效果图都有3台65寸壁挂一体机,但清单没有。异议诉求:请明确方案是否有该设备,如果有,请在清单中补充完整。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七、问题7、异议内容:5G驾驶体验区域32寸触控一体机数量不符。依据和理由:清单上只有一台32寸触控一体机,但施工图有2台。异议诉求:请明确具体数量。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八、问题8、异议内容: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生产线区域内容实施方案描述不明确。依据和理由:招标文件中只对该部分设备参数做了描述,未对该生产线具体要达到的功能进行说明。异议诉求:请明确该区域内容具体要实现的功能。
答复: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生产线区域内容在“招标文件”中第五章5.3条有明确需求和达到目标,请投标人自行阅读要求并对应清单参数。
九、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为准。
中航技 (略)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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