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丙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B2-丙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丙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B2-丙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镇海基地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所需*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渣油加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3809-8427-B2 2.项目内容:镇海基地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B2-*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投标报价需包含数字化交付费用。若未单独列出此部分费用,视同总价包含此部分费用。数字化交付要求详见附件。 3.1.7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本次招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小屋内所供分析仪若为代理品牌,代理授权要求如下: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唯一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有效期至少为一年,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2024-12-30),并提供保证书及承诺函(见附件)。 3.1.8 投标人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细节 在报价技术文件的“偏离清单”中注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3.1.9 对于原装进口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同 (略) 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80 号的技术指标要求。 3.1.10 对于中国国内生产制造产品,卖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 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同 (略) 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80 号的技术指标要求。 3.1.11 卖方提供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 对国家3C 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证书和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并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应保证通过环保验收,并负责CEMS 和NMHC 的第三方比对验收,提供验收材料及数据报告,卖方负责整体CEMS 和NMHC 及附属设备的集成及技术服务,对产品及附件的质量、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工程服务、技术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3.1.13 本技术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1.9.1条取消),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10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4 业绩要求:(1)投标产品VOCs(防爆型)、CEMS(防爆型)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 年05月01日前)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2)投标人提供至少2套环保在线监测分析仪表在分析小屋的集成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9日 12:00至2023年7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招标平台http://**)。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17日 09:00前与张佳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姚德勤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张佳敏(0759-*,*,*@*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此为准)。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电招平台“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佳敏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姚德勤 | ||||||||
电 话: | 020-* | ||||||||
电 子 邮 件: | yaodq.*@*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7月10日 | |||||||||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镇海基地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所需*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渣油加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3809-8427-B2 2.项目内容:镇海基地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B2-*烷脱氢装置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投标报价需包含数字化交付费用。若未单独列出此部分费用,视同总价包含此部分费用。数字化交付要求详见附件。 3.1.7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本次招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小屋内所供分析仪若为代理品牌,代理授权要求如下: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唯一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有效期至少为一年,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2024-12-30),并提供保证书及承诺函(见附件)。 3.1.8 投标人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细节 在报价技术文件的“偏离清单”中注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3.1.9 对于原装进口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同 (略) 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80 号的技术指标要求。 3.1.10 对于中国国内生产制造产品,卖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 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同 (略) 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80 号的技术指标要求。 3.1.11 卖方提供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 对国家3C 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证书和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并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应保证通过环保验收,并负责CEMS 和NMHC 的第三方比对验收,提供验收材料及数据报告,卖方负责整体CEMS 和NMHC 及附属设备的集成及技术服务,对产品及附件的质量、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工程服务、技术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3.1.13 本技术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1.9.1条取消),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10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4 业绩要求:(1)投标产品VOCs(防爆型)、CEMS(防爆型)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 年05月01日前)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2)投标人提供至少2套环保在线监测分析仪表在分析小屋的集成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9日 12:00至2023年7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招标平台http://**)。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17日 09:00前与张佳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姚德勤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张佳敏(0759-*,*,*@*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此为准)。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电招平台“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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