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明溪县盖洋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YCG[XJ]*-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溪县盖洋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3 08:30:00,更正为:2023-07-20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13 08:30:00,更正为:2023-07-20 08:30:00。
本项目第四章询价内容与要求
二、技术要求
1、有机肥质量须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标准,原料为家禽粪。
2、技术指标:
(1)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2)总养分(N+P20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于基计)≥4.0%;
(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4)酸碱度(PH)5.5-8.5。
3、金属指标:
(1)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m;
(2)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m;
(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m;
(4)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m;
(5)总铬(Cd)(以烘干基计)≤3mg/km。
4、细菌指标:
(1)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2)蛔虫卵死亡率≥95%。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有效的肥料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变更为:
1、有机肥质量须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标准,原料为家禽粪。
2、技术指标:
(1)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2)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于基计)≥4.0%;
(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4)酸碱度(PH)5.5-8.5;
(5)有机肥料的形态为颗粒状。
3、金属指标:
(1)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m;
(2)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m;
(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m;
(4)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m;
(5)总镉 (Cd)(以烘干基计)≤3mg/km。
4、细菌指标:
(1)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2)蛔虫卵死亡率≥95%。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有效的肥料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1日
无
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明溪县盖洋镇北大街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菊青(明溪经办)
电话:*
(略) (略)
2023年07月1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YCG[XJ]*-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溪县盖洋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3 08:30:00,更正为:2023-07-20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13 08:30:00,更正为:2023-07-20 08:30:00。
本项目第四章询价内容与要求
二、技术要求
1、有机肥质量须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标准,原料为家禽粪。
2、技术指标:
(1)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2)总养分(N+P20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于基计)≥4.0%;
(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4)酸碱度(PH)5.5-8.5。
3、金属指标:
(1)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m;
(2)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m;
(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m;
(4)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m;
(5)总铬(Cd)(以烘干基计)≤3mg/km。
4、细菌指标:
(1)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2)蛔虫卵死亡率≥95%。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有效的肥料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变更为:
1、有机肥质量须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标准,原料为家禽粪。
2、技术指标:
(1)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
(2)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于基计)≥4.0%;
(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4)酸碱度(PH)5.5-8.5;
(5)有机肥料的形态为颗粒状。
3、金属指标:
(1)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m;
(2)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m;
(3)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m;
(4)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m;
(5)总镉 (Cd)(以烘干基计)≤3mg/km。
4、细菌指标:
(1)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2)蛔虫卵死亡率≥95%。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有效的肥料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1日
无
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明溪县盖洋镇北大街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菊青(明溪经办)
电话:*
(略) (略)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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