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更正公告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DL*-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潘集区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机构条件”中第6条原文为:6、社会信誉度、知名度及评委印象。满分4分,酌情打分。
现修改为:将此条删除。
二、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机构条件”中第4条和第5条原文为:4、拥有实践实训基地使用或合作合同和照片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照片)。
5、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提供培训机构成立专门培训组织文件。本项4分,没有不得分。
现修改为:4、拥有实践实训基地使用或合作合同和照片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照片)。
5、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提供培训机构成立专门培训组织文件。本项6分,没有不得分。
三、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中“教学计划(20分)”评分标准为: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满分10分,方案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得7-10分,方案的可操作性较为科学合理得4-6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的得1-3分。
现修改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或师资跟踪指导服务学员机制,要有跟踪服务团队,培训结束1年内,对于不少于50%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记录。积极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
(1)方案科学和合理性评审:内容非常优秀得5分,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得0分;
(2)方案可操作性评审:内容非常优秀得5分,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得0分。
五、原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原文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供等额预付款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支持电子形式和纸质形式)或其他担保措施;培训完毕后,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以实际培训人员进行结算)(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单位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
现修改为:合同签订确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在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六、原定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00分
现修改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潘集区民生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千 (略)
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克明、张翔
电话:0554-*、*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DL*-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潘集区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机构条件”中第6条原文为:6、社会信誉度、知名度及评委印象。满分4分,酌情打分。
现修改为:将此条删除。
二、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机构条件”中第4条和第5条原文为:4、拥有实践实训基地使用或合作合同和照片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照片)。
5、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提供培训机构成立专门培训组织文件。本项4分,没有不得分。
现修改为:4、拥有实践实训基地使用或合作合同和照片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照片)。
5、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提供培训机构成立专门培训组织文件。本项6分,没有不得分。
三、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评分细则中“教学计划(20分)”评分标准为: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满分10分,方案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得7-10分,方案的可操作性较为科学合理得4-6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的得1-3分。
现修改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或师资跟踪指导服务学员机制,要有跟踪服务团队,培训结束1年内,对于不少于50%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记录。积极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
(1)方案科学和合理性评审:内容非常优秀得5分,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得0分;
(2)方案可操作性评审:内容非常优秀得5分,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得0分。
五、原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原文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供等额预付款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支持电子形式和纸质形式)或其他担保措施;培训完毕后,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以实际培训人员进行结算)(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单位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
现修改为:合同签订确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在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六、原定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00分
现修改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潘集区民生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千 (略)
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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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克明、张翔
电话: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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