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企业的报价是否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请明示!。
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问:6.1资信标评审细则(41分);第2荣誉7分:荣誉1,投标人(或所管项目)在2021年度或2022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中.....”。荣誉2,自2020年1月1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上述两个荣誉的评审因素中,均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物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代替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删除“在物业管理中”这一名话,其它不变。
答: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在物业管理中获得荣誉是为了证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能力,并未违反相关政策。
3、问:资信评审细则(41分)第4“人员配备”二“其它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中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公司认为,该条评审因素的设定,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因为1: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证的报告条件,必须是取得五级(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后,同时要从事消防行业四年以上工作后报名考试;同时设置4人的人员规模;明显从经营年限、从业人员规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新建企业进行差别歧视待遇;
因为2:2021年11月国家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属于资格条件(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已将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因为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物业人员配备要求中,对监控室的要求是:“需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并持有消防证”,也就是说只要具有消防证即可!难道五级的消防员证和消防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不算“消防证”吗?
建议:删除此条评审因素,或者修改为:“具有建(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者消防培训结业证,每人得1分,最多4分。”
答:1) (略) 中 (略) 消防监控室兼具消防监控、控制的职能,且其监控、操作含有联动控制设备。2019年6月2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文件《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通知事项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此条评审因素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中“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物业人员配备要求中,对监控室的要求:“需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并持有消防证”,此处的消防证指的是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①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报考条件只是针对个人,对企业没有任何要求。
②我院为每日24h值班且实行三班倒,根据规定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应由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为防止特殊情况发生增加1名机动人员,综合考虑上述设置“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③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并非投标人所说的对小微企业、新建企业进行差别歧视待遇。
4)招标公告中已明确本项目无特定的资格要求,评审因素中并不存在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
4、问:原招标文件P29页管理体系认证设置不能体现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认为此设置不合理,有一定的指向性和排他性,且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及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体系认证 (略) 才具有的证书,该条认证证书要求具有一定的偏向性。
答:中标单位服 (略) ,医院属于特殊行业,对待安全生产和垃圾分类均有规定。评审因素中的认证是根据项目服务内 (略) 现状综合考虑设置,并非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窗体顶端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会峰东路7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于昆、杨韦
电 话:*、*、*
五、附件无
0天0小时34分30秒
0天6小时11分54秒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企业的报价是否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请明示!。
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问:6.1资信标评审细则(41分);第2荣誉7分:荣誉1,投标人(或所管项目)在2021年度或2022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中.....”。荣誉2,自2020年1月1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上述两个荣誉的评审因素中,均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物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代替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删除“在物业管理中”这一名话,其它不变。
答: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在物业管理中获得荣誉是为了证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能力,并未违反相关政策。
3、问:资信评审细则(41分)第4“人员配备”二“其它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中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公司认为,该条评审因素的设定,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因为1: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证的报告条件,必须是取得五级(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后,同时要从事消防行业四年以上工作后报名考试;同时设置4人的人员规模;明显从经营年限、从业人员规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新建企业进行差别歧视待遇;
因为2:2021年11月国家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属于资格条件(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已将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因为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物业人员配备要求中,对监控室的要求是:“需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并持有消防证”,也就是说只要具有消防证即可!难道五级的消防员证和消防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不算“消防证”吗?
建议:删除此条评审因素,或者修改为:“具有建(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者消防培训结业证,每人得1分,最多4分。”
答:1) (略) 中 (略) 消防监控室兼具消防监控、控制的职能,且其监控、操作含有联动控制设备。2019年6月2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文件《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通知事项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此条评审因素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中“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物业人员配备要求中,对监控室的要求:“需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并持有消防证”,此处的消防证指的是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①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报考条件只是针对个人,对企业没有任何要求。
②我院为每日24h值班且实行三班倒,根据规定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应由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为防止特殊情况发生增加1名机动人员,综合考虑上述设置“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③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并非投标人所说的对小微企业、新建企业进行差别歧视待遇。
4)招标公告中已明确本项目无特定的资格要求,评审因素中并不存在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
4、问:原招标文件P29页管理体系认证设置不能体现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认为此设置不合理,有一定的指向性和排他性,且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及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体系认证 (略) 才具有的证书,该条认证证书要求具有一定的偏向性。
答:中标单位服 (略) ,医院属于特殊行业,对待安全生产和垃圾分类均有规定。评审因素中的认证是根据项目服务内 (略) 现状综合考虑设置,并非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窗体顶端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会峰东路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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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于昆、杨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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