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宁采让字号变更公告
宁安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宁采让字号变更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变更公告
宁采让字〔2023〕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牡丹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以挂牌方式公开 (略) (略) 海浪镇镇北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 (委托方): (略) 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古塔东街55号 )
受 委 托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东长安街70号 )
交 易 平 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地址:http://** )
二、出让矿业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2000坐标系3度带) | 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m3 | 开采标高 | 生产规模 (万m3/年) | 拟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略) 海浪镇镇北采石场 | 建建筑用石料灰岩 | (略) 海浪镇镇北村 | 拐点号 X Y 1,*.46 ,*.04, 2,*.01 ,*.98, 3,*.71 ,*.89, 4,*.72 ,*.59, 5,*.67 ,*.26, 6,*.87 ,*.52, 7,*.78 ,*.11, | 0.* | 42.263 | 开采深度:432米-382米 | 8 | 5 |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小写:73万元 | 大写:*万元小写:10000元 |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小写:73万元 |
(二)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1、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规定,配合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立基金账户,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并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3、本次出让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到期后不再延续和扩储,出让期满或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资源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 (略) ,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本次挂牌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
2、违反《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单位或个人(包括子公司及相关联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人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4、竞买人以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暴力威胁、行贿等非法手段成交的,一经查实,竞买结果无效,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有关规定费用不予退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或者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8日。
挂牌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至2023年8月23日16时。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在2023年7月1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8日16时,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
竞买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至2023年8月8日16时。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应先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报名。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不低于底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达不到底价的,不成交。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2日9时至2023年8月8日16时,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3年8月8日16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2、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3年8月8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为风险性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矿业权简介仅作参考,意向人可到矿业权出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参与竞买,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地面以下储量核实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其他方面的土地使用权、林权,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周边环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3、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出让范围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和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视为知晓并自愿自行承担。
4、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若因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5、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建设相关的各类手续,涉及到用林用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矿权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采矿登记,或登记后无法开采,本次交易结果废止,仅退还竞得人所支付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产生的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公共交易平台发出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全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能按时交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9、采矿权出让底价仅包含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使用费、储量核实、开发利用及出让收益评估等相关报告编制和评审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等,以上费用须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10、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因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导致无法生产,造成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本次矿业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公示。
与本公告及与本矿业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人民政府网发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45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2日
(略) 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变更公告
宁采让字〔2023〕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牡丹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以挂牌方式公开 (略) (略) 海浪镇镇北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 (委托方): (略) 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古塔东街55号 )
受 委 托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东长安街70号 )
交 易 平 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地址:http://** )
二、出让矿业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2000坐标系3度带) | 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m3 | 开采标高 | 生产规模 (万m3/年) | 拟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略) 海浪镇镇北采石场 | 建建筑用石料灰岩 | (略) 海浪镇镇北村 | 拐点号 X Y 1,*.46 ,*.04, 2,*.01 ,*.98, 3,*.71 ,*.89, 4,*.72 ,*.59, 5,*.67 ,*.26, 6,*.87 ,*.52, 7,*.78 ,*.11, | 0.* | 42.263 | 开采深度:432米-382米 | 8 | 5 |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小写:73万元 | 大写:*万元小写:10000元 |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小写:73万元 |
(二)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1、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规定,配合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立基金账户,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并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3、本次出让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到期后不再延续和扩储,出让期满或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资源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 (略) ,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本次挂牌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
2、违反《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单位或个人(包括子公司及相关联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人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4、竞买人以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暴力威胁、行贿等非法手段成交的,一经查实,竞买结果无效,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有关规定费用不予退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或者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8日。
挂牌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至2023年8月23日16时。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在2023年7月1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8日16时,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
竞买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至2023年8月8日16时。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应先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报名。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不低于底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达不到底价的,不成交。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2日9时至2023年8月8日16时,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3年8月8日16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2、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3年8月8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为风险性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矿业权简介仅作参考,意向人可到矿业权出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参与竞买,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地面以下储量核实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其他方面的土地使用权、林权,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周边环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3、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出让范围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和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视为知晓并自愿自行承担。
4、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若因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5、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建设相关的各类手续,涉及到用林用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矿权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采矿登记,或登记后无法开采,本次交易结果废止,仅退还竞得人所支付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产生的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公共交易平台发出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全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能按时交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9、采矿权出让底价仅包含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使用费、储量核实、开发利用及出让收益评估等相关报告编制和评审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等,以上费用须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10、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因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导致无法生产,造成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本次矿业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公示。
与本公告及与本矿业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人民政府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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