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寿县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县2023-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寿县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16:0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毕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寿县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寿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0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2023-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配送服务需求—4.服务需求—一、配送服务能力需求中“2.投标人须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为专用轻型箱式货车(具有冷藏保温功能),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须冷冻冷藏配送的食材应使用冷链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严格按照食品收验货标准分包装、分器皿、分类、有序存放。驾驶员应与配送车辆相对应,一人一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被服务单位。4.投标人须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须配送安全、优质食品原料。投标人应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采购人可根据需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所供食品原料随机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投标人不得重复检测。5.投标人须严格索证索票,中标后所配送的所有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预包装食品的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每次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合格报告。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溯源体系(包括二维码等,内容有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时间、进货日期及时间)与召回制度,每季度演练一次。质量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时,应予以及时召回。”现修改为:“2.投标人须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为专用轻型箱式货车(具有冷藏保温功能),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须冷冻冷藏配送的食材应使用冷链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严格按照食品收验货标准分包装、分器皿、分类、有序存放。4.投标人须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须配送安全、优质的食品原料,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根据需求,投标人须接受与采购人共同邀请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品原料进行不定期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不定期检测,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和投标人不得重复检测。5.投标人须严格索证索票,中标后所配送的每批次肉食品等食材,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溯源体系与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时,应予以及时召回。”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寿县
联系方式: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甫(采购人)、朱丽娟(代理机构)
电 话:0554-*、0554-*
五、附件
无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县2023-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寿县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16:0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毕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寿县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寿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0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2023-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及佐料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配送服务需求—4.服务需求—一、配送服务能力需求中“2.投标人须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为专用轻型箱式货车(具有冷藏保温功能),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须冷冻冷藏配送的食材应使用冷链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严格按照食品收验货标准分包装、分器皿、分类、有序存放。驾驶员应与配送车辆相对应,一人一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被服务单位。4.投标人须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须配送安全、优质食品原料。投标人应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采购人可根据需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所供食品原料随机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投标人不得重复检测。5.投标人须严格索证索票,中标后所配送的所有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预包装食品的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每次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合格报告。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溯源体系(包括二维码等,内容有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时间、进货日期及时间)与召回制度,每季度演练一次。质量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时,应予以及时召回。”现修改为:“2.投标人须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为专用轻型箱式货车(具有冷藏保温功能),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须冷冻冷藏配送的食材应使用冷链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严格按照食品收验货标准分包装、分器皿、分类、有序存放。4.投标人须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须配送安全、优质的食品原料,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根据需求,投标人须接受与采购人共同邀请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品原料进行不定期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不定期检测,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和投标人不得重复检测。5.投标人须严格索证索票,中标后所配送的每批次肉食品等食材,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6.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溯源体系与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时,应予以及时召回。”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寿县
联系方式: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甫(采购人)、朱丽娟(代理机构)
电 话:0554-*、0554-*
五、附件
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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