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拍摄制作北川形象宣传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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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拍摄制作北川形象宣传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北川形象宣传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7 13:30:00,更正为:2023-07-18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17 13:30:00,更正为:2023-07-18 13:30:00。

将本项目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评审项 服务人员“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闻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每有一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1分,每有一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2分,每有一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每具有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实力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新闻/艺术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广播影视节目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人:邹志勇

联系方式:08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 (略)

地址: (略) 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0816-*、*

四川诺 (略)

2023年07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北川形象宣传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7 13:30:00,更正为:2023-07-18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17 13:30:00,更正为:2023-07-18 13:30:00。

将本项目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评审项 服务人员“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闻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每有一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1分,每有一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2分,每有一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每具有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实力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新闻/艺术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广播影视节目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人:邹志勇

联系方式:08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 (略)

地址: (略) 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0816-*、*

四川诺 (略)

202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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