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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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上是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桥梁)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上是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桥梁)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关于**县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

回复:所提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如有线索,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4: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公司若采用方式一或方式二交纳保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方式一(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或者方式二(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质疑5: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说明:1.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但我公司无需免除投标保证,在招标文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是否可以不填写。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质疑6:我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软件制作系统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自动生成了项目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和牵头人名称,且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又体现了单位名称。请问:(1)若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签名或盖章处,是否需要签字盖章,牵头人名称处是否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中自动生成了单位名称,请问社会信用代码和职责分工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无须签名或者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无须填写或者填写内容用“/”表示均可。

质疑7:1、我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软件制作系统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自动生成了项目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和牵头人名称,且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又体现了单位名称。请问:(1)若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签名或盖章处,是否需要签字盖章,牵头人名称处是否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中自动生成了单位名称,请问社会信用代码和职责分工是否需要填写? 2、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说明:1.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但我公司无需免除投标保证,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是否可以不填写。3、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公司若采用方式一或方式二交纳保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1.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无须签名或者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无须填写或者填写内容用“/”表示均可。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方式一(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或者方式二(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质疑8:工程规模未明确,是双向四车道还是六车道,请明确。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9:请提供CAD规划图和地形图

回复:本招标项目在规划区外,无规划图;本招标项目未开展任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无法提供“地形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本项目情况。

质疑10:招标文件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为什么设置特定专业限制潜在投标人,路桥专业不能满足要求吗?

回复:已作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1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一、修改内容(二)标准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取消扣分限制(如有),原则上报价得分应扣完为止。修改内容都已经发了通知了,针对该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分标准的设置意义何在?

回复: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标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19号)要求,修订后的标准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7月15日起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正式使用,本招标项目已在2023年7月3日完成招标文件备案,故按原标准招标文件的有关编制要求执行。

质疑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组建人数以及业主代表人数。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质疑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组建人数以及业主代表人数。何必这么含糊不清的,直接明确出来对大家都好。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质疑1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土木工程是包含岩土工程专业的。如果土木工程的职称都不认可的话,这就不得不让人认为这也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设置的行为。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设置的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

质疑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土木工程是包含岩土工程专业的。如果土木工程的职称都不认可的话,这点不得不让人认为这也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设置的行为。

回复:详见质疑15的回复。

质疑17:请业主明确本项目是否有业主代表专家,不要磨轮两可的写“依法组建”,依据招标法规定,专家组成,业主应当明确其组成结构。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二、补遗文件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建设规模”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勘察设计要求”中“项目概况”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

“5.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t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

“5.3.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t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咨 (略)

2023年7月12日




[**].CQCF

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泸高速港桥西互通至港桥园区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上是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桥梁)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上是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桥梁)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关于**县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

回复:所提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如有线索,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4: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公司若采用方式一或方式二交纳保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方式一(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或者方式二(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质疑5: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说明:1.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但我公司无需免除投标保证,在招标文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是否可以不填写。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质疑6:我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软件制作系统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自动生成了项目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和牵头人名称,且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又体现了单位名称。请问:(1)若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签名或盖章处,是否需要签字盖章,牵头人名称处是否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中自动生成了单位名称,请问社会信用代码和职责分工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无须签名或者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无须填写或者填写内容用“/”表示均可。

质疑7:1、我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软件制作系统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自动生成了项目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和牵头人名称,且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又体现了单位名称。请问:(1)若我公司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在签名或盖章处,是否需要签字盖章,牵头人名称处是否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中自动生成了单位名称,请问社会信用代码和职责分工是否需要填写? 2、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说明:1.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但我公司无需免除投标保证,在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是否可以不填写。3、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公司若采用方式一或方式二交纳保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1.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无须签名或者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无须填写或者填写内容用“/”表示均可。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方式一(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或者方式二(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质疑8:工程规模未明确,是双向四车道还是六车道,请明确。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9:请提供CAD规划图和地形图

回复:本招标项目在规划区外,无规划图;本招标项目未开展任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无法提供“地形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本项目情况。

质疑10:招标文件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为什么设置特定专业限制潜在投标人,路桥专业不能满足要求吗?

回复:已作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1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一、修改内容(二)标准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取消扣分限制(如有),原则上报价得分应扣完为止。修改内容都已经发了通知了,针对该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分标准的设置意义何在?

回复: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标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19号)要求,修订后的标准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7月15日起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正式使用,本招标项目已在2023年7月3日完成招标文件备案,故按原标准招标文件的有关编制要求执行。

质疑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组建人数以及业主代表人数。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质疑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组建人数以及业主代表人数。何必这么含糊不清的,直接明确出来对大家都好。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质疑1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土木工程是包含岩土工程专业的。如果土木工程的职称都不认可的话,这就不得不让人认为这也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设置的行为。

回复:不认可,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设置的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

质疑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是否认可?土木工程是包含岩土工程专业的。如果土木工程的职称都不认可的话,这点不得不让人认为这也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设置的行为。

回复:详见质疑15的回复。

质疑17:请业主明确本项目是否有业主代表专家,不要磨轮两可的写“依法组建”,依据招标法规定,专家组成,业主应当明确其组成结构。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二、补遗文件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建设规模”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勘察设计要求”中“项目概况”的内容更正为:“项目起点接江泸高速港桥西互通下道口,终点止于港桥大道和港桥路既有平面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4km(含桥梁),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

“5.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t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

“5.3.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t具备高级及以上(道桥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职称。”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咨 (略)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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