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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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HX-2023-033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3日17时41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商务文件评审中房地产开发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开发的类似回迁商品房(或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面积)进行评分:(1)合计达到20万㎡(含)~60万㎡(不含),得1分;(2)合计达到60万㎡(含)~100万㎡(不含),得3分;(3)合计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得5分;证明资料: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建业绩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开发的回迁商品房(安置房)或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面积)进行评分:(1)合计达到20万㎡(含)~60万㎡(不含),得1分;(2)合计达到60万㎡(含)~100万㎡(不含),得3分;(3)合计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得5分;证明资料: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建业绩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所提供业绩为投标 (略) 均可。(需提供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商务文件评审中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总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万㎡(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得2分,满分2分,业绩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如合同(或委托书)中不能体现以上特征参数值的,应补充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总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万㎡(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得2分,满分2分,业绩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如合同(或委托书)中不能体现以上特征参数值的,应补充提供开发单位或项目本体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1。”修改为:“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2日17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略)
地址: (略) 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在腾
电话: 089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HX-2023-033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3日17时41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商务文件评审中房地产开发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开发的类似回迁商品房(或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面积)进行评分:(1)合计达到20万㎡(含)~60万㎡(不含),得1分;(2)合计达到60万㎡(含)~100万㎡(不含),得3分;(3)合计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得5分;证明资料: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建业绩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开发的回迁商品房(安置房)或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面积)进行评分:(1)合计达到20万㎡(含)~60万㎡(不含),得1分;(2)合计达到60万㎡(含)~100万㎡(不含),得3分;(3)合计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得5分;证明资料: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建业绩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所提供业绩为投标 (略) 均可。(需提供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商务文件评审中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总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万㎡(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得2分,满分2分,业绩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如合同(或委托书)中不能体现以上特征参数值的,应补充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总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万㎡(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得2分,满分2分,业绩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如合同(或委托书)中不能体现以上特征参数值的,应补充提供开发单位或项目本体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1。”修改为:“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2日17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略)
地址: (略) 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在腾
电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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