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热源泵供暖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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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热源泵供暖设备采购

空气热源泵供暖设备采购 澄清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FJCS0200G*

致各潜在投标人: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日09时00分更改为**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更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溪水家园45号楼。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十天。

3. 本项目新增图纸。

4.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 (略)

地 址: (略) 龙沙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 (略) 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

邮 箱:*@*q.com

空气热源泵供暖设备采购 澄清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FJCS0200G*

致各潜在投标人: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日09时00分更改为**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更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溪水家园45号楼。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十天。

3. 本项目新增图纸。

4.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 (略)

地 址: (略) 龙沙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 (略) 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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