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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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nbsp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审查(或审核)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业绩需要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提供的材料须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不得分;(3)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服务业绩的得9分,满分18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上述业绩合同中须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8分,满分1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删除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承诺”评分内容。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变更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佛子岭路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审查(或审核)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业绩需要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提供的材料须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不得分;(3)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服务业绩的得9分,满分18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上述业绩合同中须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8分,满分1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删除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承诺”评分内容。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变更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佛子岭路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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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审查(或审核)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业绩需要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提供的材料须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不得分;(3)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服务业绩的得9分,满分18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上述业绩合同中须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8分,满分1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删除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承诺”评分内容。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变更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佛子岭路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关项目等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审查(或审核)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业绩需要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提供的材料须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不得分;(3)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类似服务业绩的得9分,满分18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由原来的“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分,满分15分;注:(1)上述业绩合同中须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类似服务业绩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或审核)服务。”,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服务业绩的得8分,满分1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由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删除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承诺”评分内容。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变更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佛子岭路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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