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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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3-047

2.项目名称: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人民币86.00万元

4.招标范围:村内柏油路面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 期: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30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7.建设地点:公益村、老岭村、永安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外 (略) 承揽项目 (略) 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 (略) 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2023年07月20日

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多功能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化县石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略) 通化县石湖镇政府石湖镇委

联系人:袁睿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弘 (略)

地 址: (略) 蓝爵国际10-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

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3-047

2.项目名称:石湖镇2023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充招标),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人民币86.00万元

4.招标范围:村内柏油路面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 期: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30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7.建设地点:公益村、老岭村、永安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外 (略) 承揽项目 (略) 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 (略) 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2023年07月20日

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多功能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化县石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略) 通化县石湖镇政府石湖镇委

联系人:袁睿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弘 (略)

地 址: (略) 蓝爵国际10-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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