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7-14 11:2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铁路-物资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HBSJ-*TL-*-03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六批次建管*供物资(电梯、空调、梁底检查小车)招标(项目名称)HBSJ-*TL-*(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将DT-01、DT-02、DT-03(电梯)包件的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电梯 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年营业收入(以每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不少于30亿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2、JCXC-01(梁底检查小车)包件检查小车的供电设备采用便携式移动电池电源;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期至:2023 年7月19日23:5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 年8月8日 9 时 30 分; ????4、其他相关事项的时间要求须同延期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一致。 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上述调整后,形成的澄清文件已上传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该文件为依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长江沿岸 (略) ?????????????????????????????????????????????????????????????????????????????????????????????? ???????????????????????????????????????????????????????????????????????2023年7月14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7-14 11:2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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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铁路-物资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HBSJ-*TL-*-03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六批次建管*供物资(电梯、空调、梁底检查小车)招标(项目名称)HBSJ-*TL-*(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将DT-01、DT-02、DT-03(电梯)包件的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电梯 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年营业收入(以每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不少于30亿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2、JCXC-01(梁底检查小车)包件检查小车的供电设备采用便携式移动电池电源;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期至:2023 年7月19日23:5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 年8月8日 9 时 30 分; ????4、其他相关事项的时间要求须同延期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一致。 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上述调整后,形成的澄清文件已上传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该文件为依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长江沿岸 (略) ?????????????????????????????????????????????????????????????????????????????????????????????? ???????????????????????????????????????????????????????????????????????2023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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