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项目-旺海路原外环北路-富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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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富海产业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项目-旺海路原外环北路-富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略) (略) 的委托,由中弘 (略) 代理的“ (略) 富海产业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项目-旺海路(原外环北路-富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qhzw*)”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7)投标人实施经验中“投标人实施经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日至投标截止 (略) 政公用工程(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EPC项目:(1)施工图设计合同价为:合同中的施工图设计费金额≥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5分,满分1.5分;(2)施工合同价为:合同中的建安费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本小项满分3.5。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相关验收证明村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投标人实施经验: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已完成并经竣工经验合格以上的工程实施的经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日至投标截止 (略) 政公用工程(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EPC项目:(1)设计合同价为:合同中的设计费金额≥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5分,满分1.5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2)施工合同价为:合同中的建安费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本小项满分3.5。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8:30时”,满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无需变更时间。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爱华东路19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弘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
**日

致各投标人:
(略) (略) 的委托,由中弘 (略) 代理的“ (略) 富海产业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项目-旺海路(原外环北路-富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qhzw*)”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7)投标人实施经验中“投标人实施经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日至投标截止 (略) 政公用工程(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EPC项目:(1)施工图设计合同价为:合同中的施工图设计费金额≥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5分,满分1.5分;(2)施工合同价为:合同中的建安费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本小项满分3.5。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相关验收证明村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投标人实施经验: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已完成并经竣工经验合格以上的工程实施的经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日至投标截止 (略) 政公用工程(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EPC项目:(1)设计合同价为:合同中的设计费金额≥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5分,满分1.5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2)施工合同价为:合同中的建安费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94%(含)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本小项满分3.5。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类型、概况、规模等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记录。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8:30时”,满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无需变更时间。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爱华东路19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弘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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