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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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灵寿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寿抽水蓄能电 (略) (略) 灵寿县境内,电 (略) 直线距离约70km, (略) 直线距离约250km,有县乡公路与西阜高速(G207)相通,距离工程区较近的铁路转运站为石家庄站。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河北电网,在电网中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及黑启动等任务,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电站初选装机容量为 1400MW(共 4 台机组),额定水头605m。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壅水建筑物、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主变室、地面开关站等)为 1 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包括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上水库排水廊道、补水系统等)为 3 级建筑物。枢纽工程区边坡为 A 类边坡,永久性主要建筑物边坡级别为Ⅰ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边坡级别为Ⅱ级。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永临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引水系统钢管制作安装)、联合试运转、*方组织实施的移民复建工程及服务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零星工程、所有附属和临时工程,从筹建期工程施工准备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工程竣工验收等合同期限内的全过程监理,并协助、配合*方完成安全质量检查、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工作。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活动、安全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监理服务范围还包含上述工程的保修期监理,以及安全监测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后,在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监理任务时止,现场服务期108个月。监理服务期限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和竣工验收期等,具体如下: 1)工程筹建期约24个月; 2)工程准备期约6个月; 3)主体工程施工期约54个月; 4)工程完建期约12个月; 5)竣工验收期约12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国家现有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项目投入运行1年以上。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①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通报。②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在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本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 (略) ),不得与本项目勘测设计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 09:00至2023-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 (略)
地址: (略) (略) 灵寿县 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傅工
电话:

*

电话: 0592-*
传真:

/

传真: 059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0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7月14日

2、原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00至2023年07月15日17:00;

更正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07月20日17:00;

特此公告。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灵寿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寿抽水蓄能电 (略) (略) 灵寿县境内,电 (略) 直线距离约70km, (略) 直线距离约250km,有县乡公路与西阜高速(G207)相通,距离工程区较近的铁路转运站为石家庄站。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河北电网,在电网中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及黑启动等任务,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电站初选装机容量为 1400MW(共 4 台机组),额定水头605m。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壅水建筑物、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主变室、地面开关站等)为 1 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包括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上水库排水廊道、补水系统等)为 3 级建筑物。枢纽工程区边坡为 A 类边坡,永久性主要建筑物边坡级别为Ⅰ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边坡级别为Ⅱ级。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永临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引水系统钢管制作安装)、联合试运转、*方组织实施的移民复建工程及服务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零星工程、所有附属和临时工程,从筹建期工程施工准备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工程竣工验收等合同期限内的全过程监理,并协助、配合*方完成安全质量检查、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工作。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活动、安全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监理服务范围还包含上述工程的保修期监理,以及安全监测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后,在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监理任务时止,现场服务期108个月。监理服务期限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和竣工验收期等,具体如下: 1)工程筹建期约24个月; 2)工程准备期约6个月; 3)主体工程施工期约54个月; 4)工程完建期约12个月; 5)竣工验收期约12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国家现有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项目投入运行1年以上。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①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通报。②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在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个监理类似业绩: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业绩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本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 (略) ),不得与本项目勘测设计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 09:00至2023-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 (略)
地址: (略) (略) 灵寿县 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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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傅工
电话:

*

电话: 0592-*
传真:

/

传真: 059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0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7月14日

2、原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00至2023年07月15日17:00;

更正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07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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