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的招标公告-变更
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财政补助和非标专项债券,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 (略) 农业观光园神农庄,主要包含室外生活给水管网安装、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安装、室外排水及室外消防报警管网、报警主机设备安装,原污水及消防管网局部修复等项目,具体详预算清单及设计图纸。
2.1.2 本工程造价:约*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改造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2023年9月1日前竣工;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略) 外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财政补助和非标专项债券,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农业园有机更新之配套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 (略) 农业观光园神农庄,主要包含室外生活给水管网安装、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安装、室外排水及室外消防报警管网、报警主机设备安装,原污水及消防管网局部修复等项目,具体详预算清单及设计图纸。
2.1.2 本工程造价:约*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改造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2023年9月1日前竣工;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略) 外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至2023年7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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