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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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4 至 2023-07-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猛
( (略) 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5《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铁东区金色年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建筑面积1725平方米,设置44张床位”更正为“改造建筑面积1466平方米,设置48张床位”。
其他内容未作修改。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15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方式举行磋商会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五层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寇丽君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4 至 2023-07-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猛
( (略) 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5《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铁东区金色年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建筑面积1725平方米,设置44张床位”更正为“改造建筑面积1466平方米,设置48张床位”。
其他内容未作修改。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15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方式举行磋商会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五层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寇丽君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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