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3-36-04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设计方案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2.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的设计及制作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章工、杨工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 *
五、附件无。
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3-36-04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设计方案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2.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的设计及制作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章工、杨工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 *
五、附件无。
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3-36-04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设计方案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2.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的设计及制作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章工、杨工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 *
五、附件无。
六安市中医院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3-36-04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提升及导视制作一体化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设计方案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业绩(8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2.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文化长廊或标识标牌的设计及制作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12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本项满分1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中公章须为业主单位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章工、杨工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 *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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