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3]0108
代理机构编号:ZKGSF(ZB)-*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7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附件 2-3: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26分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附件2-3: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26分
①、原评分标准:类似业绩(分值6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承担过类似项目,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被评为202 (略) 建筑施工信用等级 (分值9分), A级计9分、B级计5分、C级计3分、D级计2分,没有不计分;
②、原企业信誉企业通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分值10分),省级优良的计10分,合格的计5分;市级优良的计8分,合格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记分)
更正为:投标履约合格企业(分值3分)近三年内(2020-2022年度) (略) 建设工程投标履约合格及以上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计分);
③、原社全贡献10分企业 (略) 级及以上社会贡献表彰的一项加5分,两项计10分最多两项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分值6分),每缺一项扣2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方网站截图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计分)
④、 (略) 2022年诚信企业的(计8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07月 21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07月 26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本招标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更正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4、联系方式招标人: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 ;
联系人:姚佐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略) 内二楼;
联系人:胡晓辉 罗洲
电 话:0739-*。
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精品线路乐安铺乡大团村游步道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3]0108
代理机构编号:ZKGSF(ZB)-*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7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附件 2-3: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26分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附件2-3: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26分
①、原评分标准:类似业绩(分值6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承担过类似项目,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被评为202 (略) 建筑施工信用等级 (分值9分), A级计9分、B级计5分、C级计3分、D级计2分,没有不计分;
②、原企业信誉企业通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分值10分),省级优良的计10分,合格的计5分;市级优良的计8分,合格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记分)
更正为:投标履约合格企业(分值3分)近三年内(2020-2022年度) (略) 建设工程投标履约合格及以上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计分);
③、原社全贡献10分企业 (略) 级及以上社会贡献表彰的一项加5分,两项计10分最多两项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分值6分),每缺一项扣2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方网站截图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计分)
④、 (略) 2022年诚信企业的(计8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07月 21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07月 26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本招标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更正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4、联系方式招标人: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 ;
联系人:姚佐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略) 内二楼;
联系人:胡晓辉 罗洲
电 话: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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