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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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3 至 2023-07-19
撰写单位: 大连大禹工程 (略) 撰写人: 王超逸
(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8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补充“供应商须知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内容,补充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坐便器、混合冷热水龙头(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品质表中“▲”标注内容)应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注:1.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详见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节能产品的内容同步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15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北财经大学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大禹工程 (略)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红星国际广场2号楼2103室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超逸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3 至 2023-07-19
撰写单位: 大连大禹工程 (略) 撰写人: 王超逸
(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8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专家工作室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补充“供应商须知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内容,补充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坐便器、混合冷热水龙头(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品质表中“▲”标注内容)应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注:1.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详见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节能产品的内容同步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15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北财经大学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大禹工程 (略)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红星国际广场2号楼2103室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超逸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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