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三培村、康萨灌片标段澄清文件01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三培村、康萨灌片标段澄清文件01号


各投标人:

1.本标段招标文件中原规定的类似项目为“水利大、中、小型灌区类工程”,因为“灌区工程”应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其定义较小,部分包含“灌区类”施工内容的承包合同中因可能未包含“灌区”类文字等情况不好界定,且“灌区工程”包含在“水利水电工程”的范围内,现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类似项目修改为“水利水电工程”;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强制性条款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其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附海拔高度证明材料导致评标无法判定时,评标时不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日 (略) (略)

中 (略)

2023年7月17日



各投标人:

1.本标段招标文件中原规定的类似项目为“水利大、中、小型灌区类工程”,因为“灌区工程”应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其定义较小,部分包含“灌区类”施工内容的承包合同中因可能未包含“灌区”类文字等情况不好界定,且“灌区工程”包含在“水利水电工程”的范围内,现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类似项目修改为“水利水电工程”;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强制性条款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其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附海拔高度证明材料导致评标无法判定时,评标时不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日 (略) (略)

中 (略)

2023年7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