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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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有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4,更正为:2023-07-1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8 10:30:00,更正为:2023-08-02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8 10:30:00,更正为:2023-08-02 10:30:00。

1、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1、招标文件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每天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网上自动获取。

2、招标文件第一章/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4、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及标准/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技术指标和配置51%

(技术类评分因素)

5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要求得5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51分;

2.投标人此项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3)一般条款是指未带“▲”的条款。

技术参数要求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技术参数要求没有具体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3

项目服务方案9%(技术类评分因素)

9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实施流程、②检测方案③货物运输保障;完全包含得9分,每缺少一项的扣3分;前述3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本项扣完为止。

每存在一处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错别字等。

4

售后服务10%(技术类评分因素)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专业及稳定的售后网点和售后人员配置;②原厂(制造商)技术支持;③故障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配置;④后期货物维护和保养;⑤培训计划及措施。方案内容提供齐全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的扣2分;前述5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每存在一处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错别字等。

现更正为:

1、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1、招标文件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网上自动获取。

2、招标文件第一章/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0: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日10: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4、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及标准/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技术指标和配置51%

(技术类评分因素)

5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要求得5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51分;

2.投标人此项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3)一般条款是指未带“▲”的条款。

技术参数要求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技术参数要求没有具体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3

项目服务4%(技术类评分因素)

4分

投标人承诺针对帐篷搭建、回收清单、帐篷、折叠床用后清洗提供培训得4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

售后服务15%(技术类评分因素)

15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网点:

(略) 内( (略) )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 (略) )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1分; (略) 内( (略) )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 (略) )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2分; (略) 内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4分。(本项按最高得分档次计分一次;需提供售后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人员:

配备1-3名售后人员得1分;配备4-10名售后人员得2分;配备11名及以上售后人员得4分。(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予以佐证)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定期巡检:

承诺每年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1分;承诺每半年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2分;承诺每季度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4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后针对本项目的损坏件进行维修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略) 财政局地址: (略) 滨江路3段64号
(略) 财政局邮编:*。
(略) 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金鹅街道大东街64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 (略)

地址: (略) 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

内江 (略)

2023年07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有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4,更正为:2023-07-1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8 10:30:00,更正为:2023-08-02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8 10:30:00,更正为:2023-08-02 10:30:00。

1、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1、招标文件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每天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网上自动获取。

2、招标文件第一章/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4、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及标准/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技术指标和配置51%

(技术类评分因素)

5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要求得5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51分;

2.投标人此项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3)一般条款是指未带“▲”的条款。

技术参数要求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技术参数要求没有具体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3

项目服务方案9%(技术类评分因素)

9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实施流程、②检测方案③货物运输保障;完全包含得9分,每缺少一项的扣3分;前述3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本项扣完为止。

每存在一处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错别字等。

4

售后服务10%(技术类评分因素)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专业及稳定的售后网点和售后人员配置;②原厂(制造商)技术支持;③故障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配置;④后期货物维护和保养;⑤培训计划及措施。方案内容提供齐全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的扣2分;前述5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每存在一处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错别字等。

现更正为:

1、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1、招标文件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网上自动获取。

2、招标文件第一章/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0: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日10: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4、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及标准/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技术指标和配置51%

(技术类评分因素)

5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要求得5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51分;

2.投标人此项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3)一般条款是指未带“▲”的条款。

技术参数要求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技术参数要求没有具体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3

项目服务4%(技术类评分因素)

4分

投标人承诺针对帐篷搭建、回收清单、帐篷、折叠床用后清洗提供培训得4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

售后服务15%(技术类评分因素)

15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网点:

(略) 内( (略) )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 (略) )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1分; (略) 内( (略) )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 (略) )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2分; (略) 内具有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或承诺中 (略) 内设立1家及以上售后网点得4分。(本项按最高得分档次计分一次;需提供售后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人员:

配备1-3名售后人员得1分;配备4-10名售后人员得2分;配备11名及以上售后人员得4分。(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予以佐证)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定期巡检:

承诺每年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1分;承诺每半年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2分;承诺每季度提供一次定期巡检得4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后针对本项目的损坏件进行维修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略) 财政局地址: (略) 滨江路3段64号
(略) 财政局邮编:*。
(略) 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金鹅街道大东街64号

联系方式: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 (略)

地址: (略) 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

内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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