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3-CNCCC-FW-GK-1645/01 | 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公开招标 |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10点。
原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延至2023年7月24日。
原招标公告中“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 关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的项目总图等)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 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为“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 关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带有图审合格章的项目总图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3-CNCCC-FW-GK-1645/01 | 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公开招标 |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10点。
原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延至2023年7月24日。
原招标公告中“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 关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的项目总图等)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 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为“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 关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带有图审合格章的项目总图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单项工程投资3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项目性质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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