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常州办公室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年常州办公室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B-S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6年常州办公室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标细则-专业人员配备中“2.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人员中,质量总检验员具有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的《质量检验员证》的,得1分;质量检验员具有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的《质量检验员证》的,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3分。”和“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工人中同时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交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人得1分;仅具有其中一个证书的,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7分。”取消。
增加“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二级及以上)的,有一人得3分;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三级)的,有一人得2分;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四级)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2.评标细则-企业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环境评价报告中“ (略) 区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评估报告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备案许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具备相应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证明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 (略) 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 (略) 场3楼))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8月1日
5.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吊桥路131号
联系方式:武女士、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 (略) 场3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000)
2023年7月18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B-S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6年常州办公室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标细则-专业人员配备中“2.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人员中,质量总检验员具有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的《质量检验员证》的,得1分;质量检验员具有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的《质量检验员证》的,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3分。”和“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工人中同时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交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人得1分;仅具有其中一个证书的,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7分。”取消。
增加“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二级及以上)的,有一人得3分;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三级)的,有一人得2分;具有汽车维修工证书(四级)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2.评标细则-企业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环境评价报告中“ (略) 区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评估报告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备案许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具备相应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证明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 (略) 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 (略) 场3楼))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8月1日
5.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吊桥路131号
联系方式:武女士、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 (略) 场3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000)
2023年7月18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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