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大数据中心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的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大数据中心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的更正公告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中 4.6现场演示和讲解4.6现场演示和讲解
4.6.1供应商提供视频演示和讲解。每一供应商不超过15分钟(不包含评委提问时间)。
4.6.2演示内容主要是关于类似项目的真实系统或成熟产品(需提供系统说明并有演示平台)进行视频演示。
4.6.3演示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
4.6.4演示内容作为技术得分的依据;未提供操作演示的,该评分项目不得分
4.6视频演示和讲解
4.6.1供应商提供视频演示和讲解。每一供应商录制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6.2演示内容主要是关于类似项目的真实系统或成熟产品(需提供系统说明并有演示平台)进行视频演示。
4.6.3演示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
4.6.4演示内容作为技术得分的依据;未提供操作演示的,该评分项目不得分。
4.6.5供应商录制演示和讲解的视频存放于U盘,并在介质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简称。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文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段海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补充说明视频演示和讲解
*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中 4.6现场演示和讲解4.6现场演示和讲解
4.6.1供应商提供视频演示和讲解。每一供应商不超过15分钟(不包含评委提问时间)。
4.6.2演示内容主要是关于类似项目的真实系统或成熟产品(需提供系统说明并有演示平台)进行视频演示。
4.6.3演示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
4.6.4演示内容作为技术得分的依据;未提供操作演示的,该评分项目不得分
4.6视频演示和讲解
4.6.1供应商提供视频演示和讲解。每一供应商录制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6.2演示内容主要是关于类似项目的真实系统或成熟产品(需提供系统说明并有演示平台)进行视频演示。
4.6.3演示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
4.6.4演示内容作为技术得分的依据;未提供操作演示的,该评分项目不得分。
4.6.5供应商录制演示和讲解的视频存放于U盘,并在介质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简称。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 (略) 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文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文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段海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补充说明视频演示和讲解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