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7-18 17: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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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育才实验学校华岩分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质疑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需提供建筑智能资质, (略) 满足建筑智能资质的企业不过寥寥几家,且建筑智能类企业在总体项目质量检测占比都较低,故建议业主取消建筑智能资质要求,允许中标单位在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资质及参数外的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这样既能广泛参与业主招标的活跃度,也能让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有更多符合参与的选择。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近半年来根据公开招标的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产业园区等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并不符合政策导向,有明显的指向性,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本项目为一般电气工程, 智能检测单项工程费用占比也较低。同时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 质,由此可见,本项目对投标单位设置“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有背于政策导向。同时重庆 市具备“建筑智能检测”资质的单位就那么几家,如此设置不难让人怀疑是否量身定制。 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资信(8分)2、投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 AAA 级,得 5 分。 请问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能加分吗? 3、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能力(4分)1、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 此条款指向性太强, (略) 内拥有能满足基本资质条件及此条款的检测单位就一家单位,建议招标人能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法合规的修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给重庆检测行业营造 (略) 场环境。 为了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对于该招标文件不合理不合规的加分设置行为 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建议取消“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条款。 答:1、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不能加分。 3、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4:在投标人资质条件中,包括了建筑智能资质。重庆地方原来的老资质(因为国家住建部颁布了新资质,新资质中没有建筑智能)一共13项,其中建筑智能从未在政府投资类项目的资质条件中出现过(说明政府投资类项目,都是一个 (略) 场),业主觉得应该要全面的单位,那13个资质为什么不都要求呢(本项目图纸上可以看出,13个检测资质都涉及)?这明显有刻意设定资质进行排斥潜在投标人, (略) 场上具有建筑 (略) 满足。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5:投标人须知部分 ,资质要求中,需提供建筑智能资质, (略) 满足建筑智能资质的企业不过寥寥几家,且建筑智能类企业在总体项目质量检测占比都较低,故建议业主取消建筑智能资质要求,允许中标单位在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资质及参数外的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这样既能广泛参与业主招标的活跃度,也能让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有更多符合参与的选择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在招标范围中明确含有“消防验收检测”。请问是哪个政府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检测”需要提供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第二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根据以上文件可以说明,所谓在应急部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已经在投入使用,是运营期,不是竣工)和消防安全评估(这里是评估,不是检测,检测是需要相关检测参数的),与业主要求的“消防验收检测”不符。 本次是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招标,资质条件也严格是按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来设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第三条规定: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以上可以说明,消防相关材料、设备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应该检测的范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具有消防相关检测参数),就可以进行消防验收检测。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施工过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检测项目,业主却设定一个运营期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作为加分条件,而且没有任何政府文件规定可以用消防安全评估来代替消防验收检测。所以这个加分条件的设定非常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为了选择更加优秀的企业,制作上述商务评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纵观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精装修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不符合政策导向。 (略) 拥有建筑智能检测专项的检测机构一共就8家单位,难道其他没有建筑智能检测单位就不能参与公平竞争?此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规定,是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和歧视,且明显符合某企业的自身条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8:业绩要求为不低于95万元的检测合同,但是商务加分项中,竟然变为提供大于260万元以上的检测业绩才能加分。这两个合同额差距这么大,而且本项目合同额才130万元,很明显招标人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9在商务加分中: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在招标范围中明确含有“消防验收检测”。请问是哪个政府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检测”需要提供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第二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根据以上文件可以说明,所谓在应急部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已经在投入使用,是运营期,不是竣工)和消防安全评估(这里是评估,不是检测,检测是需要相关检测参数的),与业主要求的“消防验收检测”不符。 本次是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招标,资质条件也严格是按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来设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第三条规定: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以上可以说明,消防相关材料、设备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应该检测的范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具有消防相关检测参数),就可以进行消防验收检测。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施工过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检测项目,业主却设定一个运营期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作为加分条件,而且没有任何政府文件规定可以用消防安全评估来代替消防验收检测。所以这个加分条件的设定非常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0请问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资信 (8 分)中“2、投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AAA 级,得 5 分。”的情况。 答: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不能加分。 质疑11建设地点: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美路起重新村81号。这个地址在百度地图上就搜索不到,请招标人明确一个百度地图上可以搜索到且没有歧义的地址。 答:本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地址为: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美路起重新村81号。 质疑12质疑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略) 最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可知,未单独划分建筑智能大项,其次本项目涉及建筑智能检测参数屈指可数, (略) 具有建筑智能和其他专项资质的单位屈指可数,请问本项目是面向几家单位招标吗?本项目设置如此高的资质条件要求有违招投标公平性,不排除故意为某个别单位定制条款的嫌疑,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质疑2:本项目招标文件企业能力:1、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法人章。2、投标人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20 公里内有检测场地,得 2 分;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20-50公里内有检测场地,得 1 分;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50 公里外有检测场地,得 0 分。(以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证书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的地址为准,以上证书上的地址必须一致。由投标人提供导航软件或电子地图的截图,截图需反映本项目地址到投标人检测场地的直线距离。)经管网查询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只有4家单位,分别是:XX公司,XX公司,XX公司,XX公司。同时满足以上条 (略) ,本项目完全是专门个别单位量身设置的,意欲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侵犯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有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略) 政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动态监控制度的通知》渝建管〔2021〕147 号文件中“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 (略) 政工 (略) 场的监管力度,强化检测业务动态监控,严禁出现检测机构在区内“占山为王”、政府部门搞地方保护等乱象问题。”的要求。 答:1、详见补遗内容。 2、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上述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招标资质条件中建筑智能检测不属于最新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文件的要求。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废止。 57号文件中,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能否对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进行调整?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②本项目建设用地内存在泄洪沟需整体搬迁,如项目开工后暂时未搬迁,中标单位需对泄洪沟进行保护性施工(包含泄洪沟及泄洪沟的附属设施设备保护)。请问该条中的中标单位指检测中标单位还是施工中标单位? 答:指施工中标单位。 答: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作答复。 招标人: (略) 九龙坡区育才实验学校 重庆九龙园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3年7月18日 育才实验学校华岩分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条件(1)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②检测机构专项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③检测机构专项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认证合格证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评分修改为:
招标人: (略) 九龙坡区育才实验学校 重庆九龙园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3年7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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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7-18 17:0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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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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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育才实验学校华岩分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质疑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需提供建筑智能资质, (略) 满足建筑智能资质的企业不过寥寥几家,且建筑智能类企业在总体项目质量检测占比都较低,故建议业主取消建筑智能资质要求,允许中标单位在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资质及参数外的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这样既能广泛参与业主招标的活跃度,也能让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有更多符合参与的选择。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近半年来根据公开招标的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产业园区等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并不符合政策导向,有明显的指向性,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本项目为一般电气工程, 智能检测单项工程费用占比也较低。同时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 质,由此可见,本项目对投标单位设置“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有背于政策导向。同时重庆 市具备“建筑智能检测”资质的单位就那么几家,如此设置不难让人怀疑是否量身定制。 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资信(8分)2、投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 AAA 级,得 5 分。 请问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能加分吗? 3、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能力(4分)1、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 此条款指向性太强, (略) 内拥有能满足基本资质条件及此条款的检测单位就一家单位,建议招标人能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法合规的修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给重庆检测行业营造 (略) 场环境。 为了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对于该招标文件不合理不合规的加分设置行为 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建议取消“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条款。 答:1、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不能加分。 3、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4:在投标人资质条件中,包括了建筑智能资质。重庆地方原来的老资质(因为国家住建部颁布了新资质,新资质中没有建筑智能)一共13项,其中建筑智能从未在政府投资类项目的资质条件中出现过(说明政府投资类项目,都是一个 (略) 场),业主觉得应该要全面的单位,那13个资质为什么不都要求呢(本项目图纸上可以看出,13个检测资质都涉及)?这明显有刻意设定资质进行排斥潜在投标人, (略) 场上具有建筑 (略) 满足。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5:投标人须知部分 ,资质要求中,需提供建筑智能资质, (略) 满足建筑智能资质的企业不过寥寥几家,且建筑智能类企业在总体项目质量检测占比都较低,故建议业主取消建筑智能资质要求,允许中标单位在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资质及参数外的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这样既能广泛参与业主招标的活跃度,也能让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有更多符合参与的选择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在招标范围中明确含有“消防验收检测”。请问是哪个政府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检测”需要提供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第二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根据以上文件可以说明,所谓在应急部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已经在投入使用,是运营期,不是竣工)和消防安全评估(这里是评估,不是检测,检测是需要相关检测参数的),与业主要求的“消防验收检测”不符。 本次是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招标,资质条件也严格是按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来设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第三条规定: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以上可以说明,消防相关材料、设备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应该检测的范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具有消防相关检测参数),就可以进行消防验收检测。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施工过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检测项目,业主却设定一个运营期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作为加分条件,而且没有任何政府文件规定可以用消防安全评估来代替消防验收检测。所以这个加分条件的设定非常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为了选择更加优秀的企业,制作上述商务评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纵观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精装修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不符合政策导向。 (略) 拥有建筑智能检测专项的检测机构一共就8家单位,难道其他没有建筑智能检测单位就不能参与公平竞争?此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规定,是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和歧视,且明显符合某企业的自身条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8:业绩要求为不低于95万元的检测合同,但是商务加分项中,竟然变为提供大于260万元以上的检测业绩才能加分。这两个合同额差距这么大,而且本项目合同额才130万元,很明显招标人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9在商务加分中: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在招标范围中明确含有“消防验收检测”。请问是哪个政府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检测”需要提供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第二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根据以上文件可以说明,所谓在应急部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已经在投入使用,是运营期,不是竣工)和消防安全评估(这里是评估,不是检测,检测是需要相关检测参数的),与业主要求的“消防验收检测”不符。 本次是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招标,资质条件也严格是按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来设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第三条规定: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以上可以说明,消防相关材料、设备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应该检测的范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具有消防相关检测参数),就可以进行消防验收检测。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施工过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检测项目,业主却设定一个运营期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作为加分条件,而且没有任何政府文件规定可以用消防安全评估来代替消防验收检测。所以这个加分条件的设定非常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0请问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资信 (8 分)中“2、投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AAA 级,得 5 分。”的情况。 答:投标人具有“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证书不能加分。 质疑11建设地点: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美路起重新村81号。这个地址在百度地图上就搜索不到,请招标人明确一个百度地图上可以搜索到且没有歧义的地址。 答:本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地址为: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美路起重新村81号。 质疑12质疑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 (略) 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略) 最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可知,未单独划分建筑智能大项,其次本项目涉及建筑智能检测参数屈指可数, (略) 具有建筑智能和其他专项资质的单位屈指可数,请问本项目是面向几家单位招标吗?本项目设置如此高的资质条件要求有违招投标公平性,不排除故意为某个别单位定制条款的嫌疑,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质疑2:本项目招标文件企业能力:1、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得 2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法人章。2、投标人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20 公里内有检测场地,得 2 分;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20-50公里内有检测场地,得 1 分;在项目地址为圆心范围 50 公里外有检测场地,得 0 分。(以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证书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的地址为准,以上证书上的地址必须一致。由投标人提供导航软件或电子地图的截图,截图需反映本项目地址到投标人检测场地的直线距离。)经管网查询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只有4家单位,分别是:XX公司,XX公司,XX公司,XX公司。同时满足以上条 (略) ,本项目完全是专门个别单位量身设置的,意欲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侵犯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有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略) 政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动态监控制度的通知》渝建管〔2021〕147 号文件中“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 (略) 政工 (略) 场的监管力度,强化检测业务动态监控,严禁出现检测机构在区内“占山为王”、政府部门搞地方保护等乱象问题。”的要求。 答:1、详见补遗内容。 2、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上述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招标资质条件中建筑智能检测不属于最新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文件的要求。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废止。 57号文件中,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能否对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进行调整? 答: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②本项目建设用地内存在泄洪沟需整体搬迁,如项目开工后暂时未搬迁,中标单位需对泄洪沟进行保护性施工(包含泄洪沟及泄洪沟的附属设施设备保护)。请问该条中的中标单位指检测中标单位还是施工中标单位? 答:指施工中标单位。 答: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作答复。 招标人: (略) 九龙坡区育才实验学校 重庆九龙园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3年7月18日 育才实验学校华岩分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条件(1)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②检测机构专项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③检测机构专项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认证合格证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评分修改为:
招标人: (略) 九龙坡区育才实验学校 重庆九龙园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3年7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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