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入围校内评比更正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入围校内评比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HUT-B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5: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2、采购公告中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变更前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 (30分) | 服务方案 整体评价 (12分) |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及采购需求的响应及满足;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安排;3、工作流程安排进度计划;4、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5、律所组织管理架构、服务团队内部管理评价机制、职业责任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尽、完善、科学合理的计12分;方案不合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 专业资质 (9) | 服务团队律师具有高校法律服务团队具有服务高校执业经验和相关优质实绩每提供1人计3分,最高计9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服务承诺(3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限、保密措施等。综合评价为优秀的计3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则不计分。 | |||
律师职称 (6分) | 服务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含一级或二级律师或拥有副高以上职称),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2 | 商务 (40分) | 综合实力 (20分) | 律所 荣誉 (10分) | 供应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服务律师荣誉(10分) | 服务团队成员中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业绩 (20分) | 1.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3分,最多计9分;主办律师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1分,最多计3分。本项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多计8分。( (略) 裁定书或判决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供应商报价(30分) | 1、价格分采用最低折扣率优先计算,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最低折扣率/投标人报价)*价格权值*100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在2017年1月19日颁布的《 (略) 律师服务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收费比例的基础上计算总代理费用,报价方式为总代理费用的折扣率。 |
变更后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 (30分) | 服务方案 整体评价 (12分) |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及采购需求的响应及满足;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安排;3、工作流程安排进度计划;4、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5、律所组织管理架构、服务团队内部管理评价机制、职业责任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尽、完善、科学合理的计12分;方案不合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 专业资质 (9) | 服务团队律师具有服务高校执业经验和相关优质实绩每提供1人计3分,最高计9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服务承诺(3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限、保密措施等。综合评价为优秀的计3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则不计分。 | |||
律师职称 (6分) | 服务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含一级或二级律师或拥有副高以上职称),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2 | 商务 (40分) | 综合实力 (20分) | 律所 荣誉 (10分) | 供应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服务律师荣誉(10分) | 服务团队成员中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业绩 (20分) | 1.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4分,本项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 (略) 裁定书或判决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供应商报价(3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本次报价为折扣率)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在2017年1月19日颁布的《 (略) 律师服务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收费比例的基础上计算总代理费用,报价方式为总代理费用的折扣率。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湖南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天元区泰山路88号
联 系 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HUT-B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5: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2、采购公告中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变更前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 (30分) | 服务方案 整体评价 (12分) |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及采购需求的响应及满足;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安排;3、工作流程安排进度计划;4、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5、律所组织管理架构、服务团队内部管理评价机制、职业责任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尽、完善、科学合理的计12分;方案不合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 专业资质 (9) | 服务团队律师具有高校法律服务团队具有服务高校执业经验和相关优质实绩每提供1人计3分,最高计9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服务承诺(3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限、保密措施等。综合评价为优秀的计3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则不计分。 | |||
律师职称 (6分) | 服务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含一级或二级律师或拥有副高以上职称),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2 | 商务 (40分) | 综合实力 (20分) | 律所 荣誉 (10分) | 供应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服务律师荣誉(10分) | 服务团队成员中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业绩 (20分) | 1.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3分,最多计9分;主办律师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1分,最多计3分。本项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多计8分。( (略) 裁定书或判决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供应商报价(30分) | 1、价格分采用最低折扣率优先计算,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最低折扣率/投标人报价)*价格权值*100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在2017年1月19日颁布的《 (略) 律师服务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收费比例的基础上计算总代理费用,报价方式为总代理费用的折扣率。 |
变更后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 (30分) | 服务方案 整体评价 (12分) |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及采购需求的响应及满足;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安排;3、工作流程安排进度计划;4、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5、律所组织管理架构、服务团队内部管理评价机制、职业责任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尽、完善、科学合理的计12分;方案不合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 专业资质 (9) | 服务团队律师具有服务高校执业经验和相关优质实绩每提供1人计3分,最高计9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服务承诺(3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限、保密措施等。综合评价为优秀的计3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则不计分。 | |||
律师职称 (6分) | 服务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含一级或二级律师或拥有副高以上职称),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否则不计分)。 | |||
2 | 商务 (40分) | 综合实力 (20分) | 律所 荣誉 (10分) | 供应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来(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服务律师荣誉(10分) | 服务团队成员中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6分;近3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略) 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荣誉必须与业务有关,否则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含牌匾照片)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业绩 (20分) | 1.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常年和专项)的,每担任一家计4分,本项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主办律师代理行政、企事业单位诉讼胜诉案件,每提供1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 (略) 裁定书或判决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供应商报价(3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本次报价为折扣率)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在2017年1月19日颁布的《 (略) 律师服务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收费比例的基础上计算总代理费用,报价方式为总代理费用的折扣率。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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