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昆明高新区超晟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学校举办者等的公示
关于拟对昆明高新区超晟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学校举办者等的公示
现有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变更学校举办者等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拟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1. 申请项目:变更举办者
变更前许可项目:雷芳、李艳、万丽萍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陈姊姝
2. 申请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
3. 申请项目:变更校长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
4. 申请项目:变更名称
变更前许可项目: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变更后许可项目: (略) 五华区参差新语 (略)
5. 申请项目:变更办学地址
变更前许可项目: (略) 高新区百大国际派2幢2层8号,2幢2层2-2-8附2号,2-2-10号商铺
变更后许可项目: (略) 五华区霖雨路127号瑞丰龙商业广场3栋1-1号1-3层
6. 申请项目:变更董事会成员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万丽萍、雷芳、李欢、朱廷燕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陈姊姝、李苒、聂雯璇、左佳莉
7. 申请项目:变更监事
变更前许可项目:陈静
变更后许可项目:马时达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6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略) 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略)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
现有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变更学校举办者等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拟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1. 申请项目:变更举办者
变更前许可项目:雷芳、李艳、万丽萍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陈姊姝
2. 申请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
3. 申请项目:变更校长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
4. 申请项目:变更名称
变更前许可项目:昆明高新区超晟 (略)
变更后许可项目: (略) 五华区参差新语 (略)
5. 申请项目:变更办学地址
变更前许可项目: (略) 高新区百大国际派2幢2层8号,2幢2层2-2-8附2号,2-2-10号商铺
变更后许可项目: (略) 五华区霖雨路127号瑞丰龙商业广场3栋1-1号1-3层
6. 申请项目:变更董事会成员
变更前许可项目:李艳、万丽萍、雷芳、李欢、朱廷燕
变更后许可项目:曹昱、陈姊姝、李苒、聂雯璇、左佳莉
7. 申请项目:变更监事
变更前许可项目:陈静
变更后许可项目:马时达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6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略) 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略)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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