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农业农村局荣县202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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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农业农村局荣县202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202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有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21 14:00:00,更正为:2023-07-25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21 14:00:00,更正为:2023-07-25 14:00:00。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5.3.4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序号2.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中新增关联格式: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人员配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情况: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快检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和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和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更正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情况: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快检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履约能力:1.检测试剂追溯能力: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氧氟沙星4种检测试剂采用免疫胶体金层析技术,检测卡上须带有可追溯的唯一编号二维码,须与自备的检测仪配套使用,实现检测卡检测结果数据信息不可重复读取。每有一种检测试剂具备该项功能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符合以上需求的证明材料。 2.试剂准确度:投标人选用的快检产品应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筛选验证符合要求的产品(中国水 (略) 未组织的产品除外),且在验证中孔雀石绿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硝基呋喃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氧氟沙星的检测限不高于2μg/kg、氯霉素的检测限不高于0.1μg/kg,每满足一个指标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投标人须提供验证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分值:20.00;

更正为:试剂准确度:投标人选用的快检产品应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筛选验证符合要求的产品(中国水 (略) 未组织的产品除外),且在验证中孔雀石绿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硝基呋喃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氧氟沙星的检测限不高于2μg/kg、氯霉素的检测限不高于0.1μg/kg,每满足一个指标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投标人须提供验证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分值:12.00;

四、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值:10.00;

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8%×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值:18.00;

五、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新增格式: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磊信 (略)

地址: (略) 荣县青阳街道柏林路一段132号

联系方式: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13-*

四川磊信 (略)

2023年07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202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有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21 14:00:00,更正为:2023-07-25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21 14:00:00,更正为:2023-07-25 14:00:00。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5.3.4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序号2.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中新增关联格式: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人员配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情况: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快检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和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和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更正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情况: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快检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食品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在职工作的证明资料: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履约能力:1.检测试剂追溯能力: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氧氟沙星4种检测试剂采用免疫胶体金层析技术,检测卡上须带有可追溯的唯一编号二维码,须与自备的检测仪配套使用,实现检测卡检测结果数据信息不可重复读取。每有一种检测试剂具备该项功能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符合以上需求的证明材料。 2.试剂准确度:投标人选用的快检产品应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筛选验证符合要求的产品(中国水 (略) 未组织的产品除外),且在验证中孔雀石绿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硝基呋喃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氧氟沙星的检测限不高于2μg/kg、氯霉素的检测限不高于0.1μg/kg,每满足一个指标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投标人须提供验证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分值:20.00;

更正为:试剂准确度:投标人选用的快检产品应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筛选验证符合要求的产品(中国水 (略) 未组织的产品除外),且在验证中孔雀石绿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硝基呋喃的检测限不高于0.5μg/kg、氧氟沙星的检测限不高于2μg/kg、氯霉素的检测限不高于0.1μg/kg,每满足一个指标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投标人须提供验证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分值:12.00;

四、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审项: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值:10.00;

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8%×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值:18.00;

五、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新增格式: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磊信 (略)

地址: (略) 荣县青阳街道柏林路一段132号

联系方式: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13-*

四川磊信 (略)

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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