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须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登记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审: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或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CIIP-D),得1.5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得1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得0.5分; 4、具有3年或以上咨询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 (略) (略) 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基础设施运维系统或可视化运维系统或智能化运维系统领域课题研究、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每个得0.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5、具有3年或以上咨询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主 (略) (略) 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安全监测或信息安全态势感知或信息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项目研究咨询或服务等信息安全领域项目,每个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 6、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从业经验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验收单或履约评价或立项成功项目公开采购信息等证明立项成功的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4.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由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