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教育局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汉源县教育局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源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汉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9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汉源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合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武侯区黉门街36号1栋5层510号、5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设备设施:1、投标人具备洗菜、切菜(肉)、分拣等加工设备得3分; 2、投标人具备食品初加工、配送环节全过程监控设备得2分; 3、投标人具备农药残留检测检验设备和肉类兽药检测检验设备得2分; 证明材料:上述设备需提供实物照片及购置合同或发票,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更正为: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设备设施:1、投标人具备洗菜、切菜(肉)、分拣等加工设备得3分; 2、投标人具备食品初加工、配送环节全过程监控设备得2分; 3、投标人具备农药残留检测检验设备和肉类兽药检测检验设备得2分; 证明材料:上述设备可提供实物照片及购置合同或发票,也可提供在中标后具备以上要求设备设施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9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地址:汉源县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业务的通知》(雅财采函〔2022〕26号)相关要求,现将《 (略) 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放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下载。
名称:汉源县教育局
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众合 (略)
地址: (略) (略) 武侯区黉门街36号1栋5层510号、51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28-*
四川众合 (略)
2023年07月1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源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汉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9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7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汉源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合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武侯区黉门街36号1栋5层510号、5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学校食堂“净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设备设施:1、投标人具备洗菜、切菜(肉)、分拣等加工设备得3分; 2、投标人具备食品初加工、配送环节全过程监控设备得2分; 3、投标人具备农药残留检测检验设备和肉类兽药检测检验设备得2分; 证明材料:上述设备需提供实物照片及购置合同或发票,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更正为: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设备设施:1、投标人具备洗菜、切菜(肉)、分拣等加工设备得3分; 2、投标人具备食品初加工、配送环节全过程监控设备得2分; 3、投标人具备农药残留检测检验设备和肉类兽药检测检验设备得2分; 证明材料:上述设备可提供实物照片及购置合同或发票,也可提供在中标后具备以上要求设备设施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9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地址:汉源县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业务的通知》(雅财采函〔2022〕26号)相关要求,现将《 (略) 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放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下载。
名称:汉源县教育局
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众合 (略)
地址: (略) (略) 武侯区黉门街36号1栋5层510号、51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28-*
四川众合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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