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更正公告
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更正公告
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N00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付款方式中“项目执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00%”,是否描述错误?
答复:是,修改为“项目执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0%”。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五里北路956号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N00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地铁“大美庐江”形象品牌宣传广告投放(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付款方式中“项目执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00%”,是否描述错误?
答复:是,修改为“项目执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0%”。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五里北路956号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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