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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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16: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暂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doc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SZC2023-014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澄清修改部分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第20项表述不一致,以磋商公告为准。

2、取消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形象良好”字样和“★成交人在新冠疫情期间,没有因管控不力而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条款。

3、原文“成交人应在项目服务期内、 (略) 为采购人购买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500万元(保额),其中财产一切险不低于300万元(保额),公众责任险(又称物业管理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保额)。 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更正为“成交人应在项目服务期内为采购人购买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500万元(保额),其中财产一切险不低于300万元(保额),公众责任险(又称物业管理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保额)。 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4、第四章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表中计算公式“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更正为“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

5、第四章详细评审中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原文“符合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更正为“符合本物业服务项目”。

6、第四章详细评审中保安资质项取消和项目经理要求原“具有人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取项消。增设:

其他人员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5.0分)

1、拟派项目主管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大专学历得0.5分;最高得1分;

2、拟派秩序维护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

②持有退*军人证书得每人得0.5分,最高1 分;

③持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五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每个0.5分。最高2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原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23:59更正为2023年7月22日23:5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新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否则自行承担不利风险。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联系人:张洪 *

2、代理机构: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

(略) 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7月19日

, (略) ,海口,三沙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16: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暂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doc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SZC2023-014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澄清修改部分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第20项表述不一致,以磋商公告为准。

2、取消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形象良好”字样和“★成交人在新冠疫情期间,没有因管控不力而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条款。

3、原文“成交人应在项目服务期内、 (略) 为采购人购买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500万元(保额),其中财产一切险不低于300万元(保额),公众责任险(又称物业管理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保额)。 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更正为“成交人应在项目服务期内为采购人购买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500万元(保额),其中财产一切险不低于300万元(保额),公众责任险(又称物业管理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保额)。 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4、第四章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表中计算公式“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更正为“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

5、第四章详细评审中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原文“符合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更正为“符合本物业服务项目”。

6、第四章详细评审中保安资质项取消和项目经理要求原“具有人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取项消。增设:

其他人员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5.0分)

1、拟派项目主管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大专学历得0.5分;最高得1分;

2、拟派秩序维护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

②持有退*军人证书得每人得0.5分,最高1 分;

③持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五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每个0.5分。最高2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原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23:59更正为2023年7月22日23:5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新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否则自行承担不利风险。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海口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联系人:张洪 *

2、代理机构: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

(略) 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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