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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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乐镇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该项目于 2023 年7月19日挂网,因谈判公告内工期与投标文件内工期有出入,原公告作废,相关资料要求以更正后为准,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由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桥路扩宽项目和嘉乐镇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 (略) 级先进镇奖补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公路堡坎建设工程打捆),建设地点:两河村、卢湾村。

2.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53.9897万元;其中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4.9897万元,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镇奖补资金2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3.9897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M7.5块石浆砌堡坎1550立方米,砂浆饱满,并按公路施工技术要求安装泄水孔(含基础开挖及转运土方);桥路拓宽长9米、宽3米、厚0.5米,毛石混凝土承重墩2个共66立方米(含基础开挖及转运土方)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无未完成整改的质量问题项目,不存在2个及以上超过工期至今未完成的项目。

6.开标前投标单位不得在谈判地点及周边聚集,否则按照串标嫌疑取消投标资格,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7.投标单位须承诺采用合法合规的措施,确保本项目不低于70%的建筑业产值 (略) 高县,否则业主单位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投标单位纳入我村项目黑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9时10分至2023年7月25日9时20分。

谈判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2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嘉乐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两河村村民委员会:袁先生,联系电话:*

卢湾村村民委员会:朱先生,联系电话:*

嘉乐镇乡村振兴办:曾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高县乡村振兴局):0831-*

特此公告

嘉乐镇两河村村民委员会

嘉乐镇卢湾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撰写人:曾理审核人:陈世均)


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该项目于 2023 年7月19日挂网,因谈判公告内工期与投标文件内工期有出入,原公告作废,相关资料要求以更正后为准,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桥路拓宽及堡坎建设工程(由嘉乐镇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河村桥路扩宽项目和嘉乐镇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 (略) 级先进镇奖补资金项目两河村-卢湾村公路堡坎建设工程打捆),建设地点:两河村、卢湾村。

2.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53.9897万元;其中 (略) 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4.9897万元,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镇奖补资金2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3.9897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M7.5块石浆砌堡坎1550立方米,砂浆饱满,并按公路施工技术要求安装泄水孔(含基础开挖及转运土方);桥路拓宽长9米、宽3米、厚0.5米,毛石混凝土承重墩2个共66立方米(含基础开挖及转运土方)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无未完成整改的质量问题项目,不存在2个及以上超过工期至今未完成的项目。

6.开标前投标单位不得在谈判地点及周边聚集,否则按照串标嫌疑取消投标资格,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7.投标单位须承诺采用合法合规的措施,确保本项目不低于70%的建筑业产值 (略) 高县,否则业主单位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投标单位纳入我村项目黑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9时10分至2023年7月25日9时20分。

谈判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2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嘉乐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两河村村民委员会:袁先生,联系电话:*

卢湾村村民委员会:朱先生,联系电话:*

嘉乐镇乡村振兴办:曾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高县乡村振兴局):0831-*

特此公告

嘉乐镇两河村村民委员会

嘉乐镇卢湾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撰写人:曾理审核人:陈世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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