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西镇供水厂及供水管网改扩建项目的招标文件
磨西镇供水厂及供水管网改扩建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 *83001 | 标段(包)编号 |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专用合同条件
1.1.3.11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 (略) 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
1.1.3.12 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1.1.3.13 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
1.1.4 日期和期限
1.1.4.8 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绿化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本款补充:
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 元(不高于中标价的 10 %),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 11 条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2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4次同比例扣回)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
元(中标价的 %),以 □ 保函或 □ 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为止。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以下第 2种方式选择支付 。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支付;施工过程中因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指令单、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其他零星工程等范围外增减工程项目的产值随进度款一并支付;
3、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支付;
4、 其它: 。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本款修改为: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合同价或 □ 已完工程量的总价的90%;结算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14.5 竣工归档资料本款补充:
(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 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 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 。
(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 )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 承担。
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3%
(≤3%),采用以下方式执行:
□ 担保;
□ 保险;
□ 其他;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14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开标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已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编号 | *83001 | 标段(包)编号 |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专用合同条件
1.1.3.11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 (略) 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
1.1.3.12 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1.1.3.13 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
1.1.4 日期和期限
1.1.4.8 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绿化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本款补充:
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 元(不高于中标价的 10 %),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 11 条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2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4次同比例扣回)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
元(中标价的 %),以 □ 保函或 □ 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为止。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以下第 2种方式选择支付 。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支付;施工过程中因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指令单、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其他零星工程等范围外增减工程项目的产值随进度款一并支付;
3、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支付;
4、 其它: 。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本款修改为: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合同价或 □ 已完工程量的总价的90%;结算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14.5 竣工归档资料本款补充:
(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 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 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 。
(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 )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 承担。
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3%
(≤3%),采用以下方式执行:
□ 担保;
□ 保险;
□ 其他;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14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开标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已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