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医院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湘阴县人民医院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湘 (略) 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阴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2

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CMMI(CMM)4级及以上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1级及以上认证的,每项得3分;具有CMMI(CMM)3级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2级认证的,每项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3级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证书的,超过5人得2分,3-4人得1分,2人得0.5分,2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的,超过10人得2分,5-9人得1分,3-4人得0.5分,4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承担的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完成验收的,每个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了县(区)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辅导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投标人辅导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1

★1、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信息化项目遵循“上云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计算和存储资源采用租赁“岳慧云”的模式进行建设。

★2、为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和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现场实施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

★3、投标人须承诺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第五章采购需求-9 采购需求一览表-9.1软件采购清单

2.4

综合监管中心

2.4.1

绩效管理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2

报表统计分析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2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3

BI数据展示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3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4

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4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变更为: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最多得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

技术能力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1级及以上认证的,每项得3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2级认证的,每项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3级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证书的,超过5人得4,3-4人得2,2人得1,2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的,超过10人得3,5-9人得2,3-4人得13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承担的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完成验收的,每个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了县(区)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1

★1、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信息化项目遵循“上云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计算和存储资源采用租赁市级政务网私有云模式进行建设。

★2、为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和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现场实施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

★3、投标人须承诺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4、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软件产品制造商相关证书、人员、业绩的,需提供软件产品制造商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全程提供响应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保证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质量

第五章采购需求-9 采购需求一览表-9.1软件采购清单

2.4

综合监管中心

2.4.1

绩效管理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2

报表统计分析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3

BI数据展示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4

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赵景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湘 (略)
地 址: (略) 湘阴县
联系人:黄宇明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鼎和诚 (略)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赵景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湘 (略) 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阴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2

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CMMI(CMM)4级及以上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1级及以上认证的,每项得3分;具有CMMI(CMM)3级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2级认证的,每项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3级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证书的,超过5人得2分,3-4人得1分,2人得0.5分,2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的,超过10人得2分,5-9人得1分,3-4人得0.5分,4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承担的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完成验收的,每个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了县(区)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辅导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投标人辅导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1

★1、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信息化项目遵循“上云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计算和存储资源采用租赁“岳慧云”的模式进行建设。

★2、为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和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现场实施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

★3、投标人须承诺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第五章采购需求-9 采购需求一览表-9.1软件采购清单

2.4

综合监管中心

2.4.1

绩效管理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2

报表统计分析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2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3

BI数据展示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3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4

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4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变更为: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最多得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

技术能力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1级及以上认证的,每项得3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2级认证的,每项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3级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证书的,超过5人得4,3-4人得2,2人得1,2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的,超过10人得3,5-9人得2,3-4人得13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对应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承担的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完成验收的,每个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县(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了县(区)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 (略) (略) 远程医疗功能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投标人或软件产品制造商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及以上评审的,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用户通过评审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1

★1、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信息化项目遵循“上云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计算和存储资源采用租赁市级政务网私有云模式进行建设。

★2、为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和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现场实施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

★3、投标人须承诺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4、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软件产品制造商相关证书、人员、业绩的,需提供软件产品制造商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全程提供响应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保证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质量

第五章采购需求-9 采购需求一览表-9.1软件采购清单

2.4

综合监管中心

2.4.1

绩效管理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2

报表统计分析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3

BI数据展示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2.4.4

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软件功能需求

1

提供3年质保和升级服务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赵景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湘 (略)
地 址: (略) 湘阴县
联系人:黄宇明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鼎和诚 (略)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赵景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