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宇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七标段的更正公告
喀什宇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七标段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七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文件 |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不得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 2、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有在建的监理单位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不得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地 址: (略) 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818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宇晟项目 (略)
地 址:新疆喀 (略) 克孜都维路东侧、文化路南侧(明升国际广场)1一1幢A区7层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涛
电 话:*
附件信息:
22.5K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一带一路”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七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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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文件 |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不得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 2、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有在建的监理单位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不得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地 址: (略) 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818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宇晟项目 (略)
地 址:新疆喀 (略) 克孜都维路东侧、文化路南侧(明升国际广场)1一1幢A区7层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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