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IT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技术评分 |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议(7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4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议(8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5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2 | 商务技术评分 |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鉴定的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8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5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鉴定的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10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6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3 | 商务技术评分 | 14、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证书的,每人1分,满分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该项删除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象山县东谷路 5 正北方向 30 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建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贤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评分修改
*
附件信息:
343.5K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IT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技术评分 |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议(7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4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议(8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5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2 | 商务技术评分 |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鉴定的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8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5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鉴定的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10分):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6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9-2分;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得1.9-0分。 |
3 | 商务技术评分 | 14、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证书的,每人1分,满分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该项删除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象山县东谷路 5 正北方向 30 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建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贤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评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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