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粘弹性颗粒驱油剂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粘弹性颗粒驱油剂招标公告
Report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3-2024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所需粘弹性颗粒驱油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15-9593-B1 2.项目内容: (略) 2023-2024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200.00 | 吨 | 包1-包1 | |||||
2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50-15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3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650.00 | 吨 | 包1-包1 | |||||
3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20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2000.00 | 吨 | 包1-包1 | |||||
4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5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10.00 | 吨 | 包1-包1 | |||||
5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4400.00 | 吨 | 包1-包1 | |||||
6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7600.00 | 吨 | 包1-包1 | |||||
7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5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1490.00 | 吨 | 包1-包1 | |||||
8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20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3000.00 | 吨 | 包1-包1 | |||||
9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3300.00 | 吨 | 包1-包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供在公开网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不接受委托加工企业投标(中国石 (略) 所除外)。中国石 (略) 所投标如果产品为委托加工生产,需提供受委托方的名称及营业执照,受委托的生产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两年内生产标的物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每种原材料提供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同一品种任意两张都不能在同一月份)。(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9 投标人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6个月以上。 3.1.10 提供投标人生产的标的物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最终用户出具的评价报告及对应的销售发票,评价报告上公章名称需与销售发票上买方名称一致(若为中央企业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 (略) 属从事油气勘探发开的企业,由其物资供应部门出具用户评价报告并盖物资供应部门公章)。 3.1.11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用电量不低于1万度。 3.1.12 投标人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 3.1.13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包内有多个品种,需每个品种提供一份。 3.1.14 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油田化学剂的企业,必须已经完成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评价(已有评价标准)及已开通易物流业务。(取得的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15日 8:00至2023年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03日 09:30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五)本次招标中涉及的所有发票均须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投标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点击“供应商发票”按钮选用发票,本次招标仅接受通过该功能提交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的发票视为无效投标材料且不纳入评审。如招标文件中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陈龙昊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斌 | ||||||||
电 话: | 0514-* | ||||||||
电 子 邮 件: | dingb_1.*@*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7月21日 | |||||||||
Report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3-2024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所需粘弹性颗粒驱油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15-9593-B1 2.项目内容: (略) 2023-2024年中国石化油田化学剂(粘弹性颗粒驱油剂)集中公开招标-各油田企业-包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200.00 | 吨 | 包1-包1 | |||||
2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50-15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3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650.00 | 吨 | 包1-包1 | |||||
3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20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2000.00 | 吨 | 包1-包1 | |||||
4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5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10.00 | 吨 | 包1-包1 | |||||
5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4400.00 | 吨 | 包1-包1 | |||||
6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7600.00 | 吨 | 包1-包1 | |||||
7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15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1490.00 | 吨 | 包1-包1 | |||||
8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B-PPG白色颗粒 300-9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20Pa 矿化度≤50000mg/L Q/SH CG0157 | 3000.00 | 吨 | 包1-包1 | |||||
9 | 驱油用聚合物\粘弹性颗粒驱油剂 PPG白色颗粒 100-300μm 溶胀后粒径中值≥700μm 水分散体系粘弹模量≥0.2Pa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7 | 3300.00 | 吨 | 包1-包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供在公开网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不接受委托加工企业投标(中国石 (略) 所除外)。中国石 (略) 所投标如果产品为委托加工生产,需提供受委托方的名称及营业执照,受委托的生产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两年内生产标的物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每种原材料提供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同一品种任意两张都不能在同一月份)。(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9 投标人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6个月以上。 3.1.10 提供投标人生产的标的物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最终用户出具的评价报告及对应的销售发票,评价报告上公章名称需与销售发票上买方名称一致(若为中央企业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 (略) 属从事油气勘探发开的企业,由其物资供应部门出具用户评价报告并盖物资供应部门公章)。 3.1.11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用电量不低于1万度。 3.1.12 投标人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 3.1.13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包内有多个品种,需每个品种提供一份。 3.1.14 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油田化学剂的企业,必须已经完成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评价(已有评价标准)及已开通易物流业务。(取得的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15日 8:00至2023年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03日 09:30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五)本次招标中涉及的所有发票均须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投标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点击“供应商发票”按钮选用发票,本次招标仅接受通过该功能提交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的发票视为无效投标材料且不纳入评审。如招标文件中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陈龙昊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斌 | ||||||||
电 话: | 0514-* | ||||||||
电 子 邮 件: | dingb_1.*@*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7月21日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