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电脑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某单位电脑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电脑采购项目(第三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腾瑶竞谈(货物)2023-008-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小写:95.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 拒绝 (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必须为纯国产含各种配件)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 20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
文件售价 | 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文件发售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1102室 联系电话:0971-*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西宁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 邮箱地址:*@*26.com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 |
保证金 | 1.保证金 小写:15000.00元整 大写:*万*仟元整 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 收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6747部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谈判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谈判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 (2)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3)谈判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谈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谈判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07月27日 下午15时 00分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 2023年 07月27日 下午15时00分 2. 谈判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1102室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 %的价格扣除。 |
代理服务费 | 1.收取对象:采购人 金额:14250.00元 2.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活动结束后支付代理服务费。 |
其他规定 | 1、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2、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0971-* |
青海 (略)
2023年07月21日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电脑采购项目(第三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腾瑶竞谈(货物)2023-008-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小写:95.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 拒绝 (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必须为纯国产含各种配件)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 20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
文件售价 | 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文件发售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1102室 联系电话:0971-*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西宁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 邮箱地址:*@*26.com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 |
保证金 | 1.保证金 小写:15000.00元整 大写:*万*仟元整 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 收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6747部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谈判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谈判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 (2)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3)谈判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谈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谈判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07月27日 下午15时 00分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 2023年 07月27日 下午15时00分 2. 谈判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星程酒店10楼1102室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 %的价格扣除。 |
代理服务费 | 1.收取对象:采购人 金额:14250.00元 2.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活动结束后支付代理服务费。 |
其他规定 | 1、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2、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0971-* |
青海 (略)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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