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监理2
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监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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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后审)
1.徐州地铁 (略) 建设的 (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已经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审批复〔2022〕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公安局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略) 云龙区广山路1号。
3.2 工程规模:对 (略) 内进行综合整治, (略) 内道路、管网、围墙、绿化、景观改造及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安工程费约2600万元;监理费约34.25万元。
3.3 招标范围: (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符合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略) 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略) 最多可同时在二个在监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5.4.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83-*
6.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7.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54-56分
B (略) 场信用评价:4-6分
C 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4分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F 类似工程业绩:8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2、招标人:徐州地铁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516-*
(略)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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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后审)
1.徐州地铁 (略) 建设的 (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已经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审批复〔2022〕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公安局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略) 云龙区广山路1号。
3.2 工程规模:对 (略) 内进行综合整治, (略) 内道路、管网、围墙、绿化、景观改造及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安工程费约2600万元;监理费约34.25万元。
3.3 招标范围: (略) 公安局 (略) 内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符合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略) 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略) 最多可同时在二个在监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5.4.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83-*
6.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7.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54-56分
B (略) 场信用评价:4-6分
C 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4分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F 类似工程业绩:8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2、招标人:徐州地铁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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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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