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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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72
各投标人:

现对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提问:质疑事项1:二、项目概况3.1.1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滤棉、制冷剂、砂、冷却液、玻璃水、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仪器仪表的周期送检,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请求取消。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提问:二、项目概况6.1.1①电客车维保工作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救援工器具及机械等。③投标方需负责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划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④电客车故障、扶正、挤岔、弓网事故、脱轨、车轮卡死等应急救援,防洪、防寒、防台风、火灾应急抢险等,投标方需立即响应调度发出的各类应急抢修指令进行抢险救灾。投标方应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种原因的救援编制方案,按方案实施救援并按照计划开展演练,同时投标方应负责救援或演练过程中救援工具的准备和搬运,物料(警示带、扎带、受电弓绑带、雪糕桶、登车梯、救援汽油等,救援汽油每次演练后需加满)的准备和提供,因方案考虑不周(缺少器具设备等)或救援不力(招标方评定)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招标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事实依据: 不属于维保范围。

质疑请求:请求取消。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多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中第⑧条中的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包干中,车辆维保范围包含该项内容,招标方不再单独安排人员配合维保工作。

3、提问:质疑事项3:二、项目概况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②投标方是转向架专项维修的责任方,转向架专项维修的全部工作由投标方完成。投标方根据磨耗情况完成所有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转向架故障件维修更换,更换时应考虑供车要求,因维修导致的供车影响由投标方承担。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请求只做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

回复:部分采纳;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4、提问:质疑事项4:二、项目概况执行原则7.3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不同意限制总价。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5、提问:质疑事项5:四、技术要求1.6机具要求投标方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检修维保人员和检修班组配备个人工器具、班组工器具、项目工器具、救援工器具,配备的工器具应满足电客车维保检修需要。招标方在现有的工器具基础上不再增加配备任何工器具,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器具、设备的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承担救援工器具及相关费。

回复:不采纳;理由:目前招标方已配备较为充足的救援设备并提供给投标方使用,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配置情况及设备状况并结合工作和需求进行采购补充。

6、提问:质疑事项6: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提问:质疑事项7:四、技术要求2.1.45,6.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库区内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每月更换消防封条等。16 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20 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21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24 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30 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33 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由招标方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质疑事项8:四、技术要求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仅提供专项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质疑事项9:四、技术要求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超出专项修范围的不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质疑事项10: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2项目履约服务考核标准表消防设备、设施状态不良(包含但不限于防洪沙袋、防洪泵等);没有按规定保养的、无保养记录的。

质疑请求:不属于车辆维保业务,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质疑事项11: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1、任何原因造成部件脱落正线,未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0000元。2、任何原因造成部件脱落正线的,造成影响的,投标方除承担全部影响外每次扣20000元。

质疑请求:仅承担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

回复:部分采纳;备注增加:非车辆原因造成的,投标方需书面证明自身无责并得到招标方同意的可免责。

12、质疑事项12: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招标方发布Ⅱ、Ⅰ级应急响应时,投标方保障人员应2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层级、项目经理、电客车检修站长、技术员、抢险队员携带相关抢险工具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每次扣1000/5000/10000/20000元。

质疑请求:不符合实际,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运营要求的响应及到达时间,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质疑事项13: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综合管理:其他10、未按要求执行跨专业应急演练、支援、长期或者临时性工作,除承担影响外每次扣5000。

质疑请求:不属于维保的工作内容,不响应。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式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质疑事项1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欠修部分的物料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回复: 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5、质疑事项1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6、质疑事项1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不具备资质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质疑事项1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3.5.21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协调相关单位是运营的工作范围,请求删掉。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8、质疑事项1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22*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9、质疑事项1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不负责提供救援工器具。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20、质疑事项2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不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1、质疑事项2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质疑事项2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3、质疑事项2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4、质疑事项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无法响应,建议业主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5、质疑事项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请业主将“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删除。

26、质疑事项2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27、质疑事项2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的采购我司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28、质疑事项2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9、质疑事项2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0、质疑事项3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1、质疑事项3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32、质疑事项1:二、项目概况3.1.1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上述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取消。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物料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3、质疑事项2:二、项目概况6.1.1①电客车维保工作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救援工器具及机械等。

质疑请求:我方不负责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为运营的一部分,负责应急情况的的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质疑事项3:二、项目概况6.1.1③投标方需负责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划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

质疑请求:不属于维保范围,且我方不具备资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删除,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5、质疑事项4:二、项目概况6.1.1④电客车故障、扶正、挤岔、弓网事故、脱轨、车轮卡死等应急救援,防洪、防寒、防台风、火灾应急抢险等,投标方需立即响应调度发出的各类应急抢修指令进行抢险救灾。投标方应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种原因的救援编制方案,按方案实施救援并按照计划开展演练,同时投标方应负责救援或演练过程中救援工具的准备和搬运,物料(警示带、扎带、受电弓绑带、雪糕桶、登车梯、救援汽油等,救援汽油每次演练后需加满)的准备和提供,因方案考虑不周(缺少器具设备等)或救援不力(招标方评定)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范围,我方不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删除,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6、质疑事项5:二、项目概况6.1.1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 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7、质疑事项6:二、项目概况6.1.1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8、质疑事项7:二、项目概况6.1.1⑨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投标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招标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9、质疑事项8:二、项目概况6.1.1⑩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投标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0、质疑事项9:二、项目概况6.1.1?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1、质疑事项10:二、项目概况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澄清为修改;理由: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42、质疑事项11:二、项目概况6.2.2未启用工艺设备专业设备设施定期维保及轮对镟修工作① 。配合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及机械、个人工器具、个人劳保配置等;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属于工艺设备维保内容范围。综合单价应考虑人工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43、质疑事项12:二、项目概况执行原则7.3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改为根据单价据实结算,不设上限。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44、质疑事项13:三、质量标准1.项目实施目的电客车维保工作:通过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16列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所有维护保养及维护保养辅助工作(包括部件及耗材提供、备件清单及分析报告编写、规程工艺编制及修订、电客车救援、场段附属工作等)及投标方安排的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及使用年限,保障设备的良性循环,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5、质疑事项14:四、技术要求1.6机具要求1.6.2投标方必须配备电客车及相关设备设施维护的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不能因任何理由不开展检修或维保工作。线路现有的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不限于救援专用机械、测量专用工具、检测专用设备)投标方可优先使用,若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损坏或缺失,投标方应及时自行准备,确保正常生产,影响到生产及供车的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设备不负责,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工具设备,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6、质疑事项15: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7、质疑事项16: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8、质疑事项17: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9、质疑事项18: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质疑请求:“任何原因”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任何原因导致车辆不能上线均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0、质疑事项19:四、技术要求2.1.45,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库区内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每月更换消防封条等。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同时救援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为运营的一部分,负责应急情况的的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1、质疑事项20:四、技术要求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过程不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2、质疑事项21:四、技术要求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描述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3、质疑事项22: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10、未按要求执行跨专业应急演练、支援、长期或者临时性工作,除承担影响外。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建议修改。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式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4、质疑事项2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5、质疑事项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加改项目,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6、质疑事项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7、质疑事项2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8、质疑事项2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导致车辆不能上线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9、质疑事项2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22*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0、质疑事项2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我方不承担救援器具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61、质疑事项3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我方不承担此项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2、质疑事项3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3、质疑事项3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4、质疑事项3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5、质疑事项3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导致车辆不能上线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6、质疑事项3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67、质疑事项3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

68、质疑事项3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我司无法提供,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69、质疑事项3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方资产*方优先使用,该项规定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了,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改为故障性维修,对*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0、质疑事项3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不同意,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1、质疑事项4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包含在维保合同总价包干中,为同一合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2、质疑事项4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73、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3.1 范围

质疑请求:维保业务不负责欠修状态的车辆更换配件,“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的内容。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投标方后期驻站人员可以配合运营单位完成救援及演练”;“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不是车辆维保范围,不能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此外碳滑板等部件也为正常磨耗件,属于日常维保工作范围,投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①

质疑请求: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未说明应急抢险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抢修包含该线路及运营线网的所有应急工作,具体情况按照OCC统一调配,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⑦

质疑请求:此项涉及各种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车辆维保业务无法保证欠修件的更换,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投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6、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⑧

质疑请求:此项点属于技术改造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以上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车辆维保范围包含该项内容,招标方不再单独安排人员配合维保工作。

77、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⑨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车辆运营方工作范围,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维保的基本工作,不存在无权问题,投标方需考虑相关部件费用,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8、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⑩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权组织,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维保的基本工作,不存在无权问题,投标方需考虑相关部件费用,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9、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权组织,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存在无权问题,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0、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没有明确具体内容,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1、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采购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目前招标方已配备较为充足的救援设备并提供给投标方使用,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配置情况及设备状况并结合工作和需求进行采购补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2、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②

质疑请求:转向架故障件维修更换不属于维保范围,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转向架专项维修其它故障件包含在本合同的维保总价包干中,均为同一合同,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首列车开展专项修及评估工作已是深度维修,不存在欠修,且行业内均结合首列车维修开展评估,故并非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

83、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④

质疑请求:转向架专项修只能满足车轮磨耗到限更换和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相关紧固件等更新且不包含车轮二次更换等工作。其他项点不能满足,无法响应。

回复:投标文件中已明确只包含全部列车车轮更换一次;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8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2.2未启用工艺设备专业设备设施定期维保及轮对镟修工作

质疑请求:“配合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低值易耗品(见附件14)”此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工艺设备维保范围。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应考虑人工费、材料消耗等费用。

8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7.3执行原则

质疑请求:‘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回复: 不采纳;理由: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工作项点均为维保工作范围,未体现在单价包干的项点,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6、质疑事项:三、质量标准 1.项目实施目的

质疑请求:场段附属工作等及投标方安排的工作属于开口项,投标人无法评估工作范围、内容,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场段附属工作已在总价包干中考虑并纳入,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7、质疑事项:三、质量标准 1.6机具要求 1.6.2

质疑请求:若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损坏或缺失,投标方应及时自行准备,确保正常生产,影响到生产及供车的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工器具应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招标方可提供现已有的工器具,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8、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2

质疑请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车辆/玻璃贴膜、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单位主要任务是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及利用率以确保对乘客和车务运作的服务水平,包含所涉及的项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9、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7

质疑请求:招标方提出生产用车需求时,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派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司机、使用费、油费等)含在总价包干部分报价中,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0、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5

质疑请求: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车辆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该项点已明确更换标准且并未超过新车标准,维保单位需根据所对应的部件故障率,提升维保质量,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1、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8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与前文范围描述不一致,不承担信号物料和车轮二次更换费用。投标方不予承担“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部分采纳;理由:①此项内容未提及承担信号物料,涉及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项点已纳入至单价包干部分,车轮更换费用已在转向架专项维修中包含;②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此项内容为车辆维保所必须承担的工作职责,不同意取消;③“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澄清更改为“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招标方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及工器具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修改后以便与2.1.29呼应。

92、质疑事项:五、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39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和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故障投标人无法预测,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3、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45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为检修工作界面划分表,明确各方管理职责,未额外增加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4、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质疑请求:16、24、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20、投标人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21、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按照检修工作界面划分,应急救援及演练属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工作范围,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职责,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5、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质疑请求:30、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33、正线抢修属于运营范围,不属于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所涉及专业的正线抢修仍属于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6、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 基本要求2.1.46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投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7、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6电客车检修物资管理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和“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所涉及专业的正线抢修仍属于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8、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故障,投标人无法负责,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9、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4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故障,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0、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6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在车辆完成架修达到正常状态之前,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1、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7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在车辆完成架修达到正常状态之前,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2、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10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3、质疑事项: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1

质疑请求:不属于正常维保范围内,且投标人不具备此专业,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该项点为投标方需承担及配合的义务,不同意取消,需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10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

质疑请求:此项点超出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合同执行。

10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

质疑请求:此项点属于技术改造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车辆运营方工作范围,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维保单位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负责所辖专业的应急演练及救援,并配合招标方所安排的额外的保障及支援,未提及由投标方组织其他单位参与,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

质疑请求: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业务接口,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主动对接相关接口专业,共同商定事件解决方案,属维保正常工作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

质疑请求: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业务接口。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主动对接相关接口专业,共同商定事件解决方案,属维保正常工作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2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及利用率以确保对乘客和车务运作的服务水平,包含所涉及的项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范围内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招标方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及工器具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

质疑请求:投标方不承担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

质疑请求:“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

质疑请求:“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此项目车辆非新造车辆,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在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11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18、质疑事项: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1

质疑请求:不属于正常维保范围内,且投标人不具备此专业,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根据用户需求配备相关人员,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工器具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工器具,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7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8

质疑请求:“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以上描述较难界定,故本合同包含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5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的提供。”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9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2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3.1 范围 3.1.1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16列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定修、故障及缺陷处理、普查整改、正线保障、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滤棉、制冷剂、砂、冷却液、玻璃水、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招标方现场电客车备件保养、乘客界面标识指引、电客车各类贴膜(包含设备标识)提供及更换,维保过程中各类计量、绝缘工器具、仪器仪表的周期送检,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段厂设备操作(包含洗车机、架车机、吊车、天车、叉车等操作及故障上报)、电客车清洁监督及卫生验收、拆挂地线、段厂巡查、消防巡查、消防封条更换及台账填写、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备件储备及清单提供、分析报告编写、规程工艺编制及修订、临时及重大节假日保障及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1.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护保养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建议招标方在范围中删除“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的内容。
2.“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建议改成“配合应急救援及演练”;
3.“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不属于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 不采纳;理由:①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为维保单位的正常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存在无法组织情况。③运营为同一整体,维保是运营的一部分,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1、此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同时欠修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6、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招标方的技改需求,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7、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配备人员及物料,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8、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 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车轮磨耗到限更换和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相关紧固件等更新属于转向架专项修范围,且不包含车轮二次更换,其余项点属于架修工作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删除其余项点。

回复:投标文件中已明确只包含全部列车车轮更换一次;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129、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7.3执行原则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30、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1、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投标人无法响应,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2、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1、此项范围与前文范围描述不一致,建议招标方改为与修改后的3.1条保持一致。
2、投标人不承担信号物料和车轮二次更换费用。
3、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投标方不予承担“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建议招标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用户需求书中3.1范围只是定性的描述工作内容,故并不与后文技术要求一章矛盾。②此项内容未提及承担信号物料,涉及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项点已纳入至单价包干部分;③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3、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是个开口需求,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和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故障投标人无法预测,所以无法响应。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电客车维保投标方为合同期间电客车维修保养的责任方,招标方不再另行提供修复工作,供车的所有条件投标方需考虑在内,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134、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16 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20 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
21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
24 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30 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
33 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16、24、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20 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建议此项删除。
21 该项目已运营,招标方已采购救援器具等相关固定资产设备,建议由招标方负责。

30 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33 投标人主要参与维保工作,正线抢修属于运营范围,建议由招标方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电客车维保投标方为合同期间电客车维修保养的责任方,招标方不再另行提供修复工作,供车的所有条件投标方需考虑在内,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135、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 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维保生产过程中”。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6、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6电客车检修物资管理 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和“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 *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1、此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 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招标方的技改需求,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 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 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相关业务接口不是投标人的管控方和合作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管控,需要招标方组织。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工作协调,非管控。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 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相关业务接口不是投标人的管控方和合作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管控,需要招标方组织。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2 *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 *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14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 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此项。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 *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 *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 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投标人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 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招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 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5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5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 *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15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7 *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首列车专项评估工作,需按附件规程要求开展专项维修及评估,故该首列车已完成专项修维修内容,该车无需在后续重新架修维修。首列车维修评估后,投标方可结合评估情况,提交评估报告制定后续15列车维修范围和深度,以便为后续15列车后续维修工作开展做准备。

15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8 *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日常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③首列车开展专项修(即投标方质疑事项中所说架修的内容),已是深度维修,不存在欠修。

15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5 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在欠修状态下无法评估配件及故障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的提供。”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5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9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二、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更变为: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原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原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现变更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20-*

发布人: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72
各投标人:

现对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电客车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提问:质疑事项1:二、项目概况3.1.1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滤棉、制冷剂、砂、冷却液、玻璃水、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仪器仪表的周期送检,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请求取消。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提问:二、项目概况6.1.1①电客车维保工作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救援工器具及机械等。③投标方需负责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划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④电客车故障、扶正、挤岔、弓网事故、脱轨、车轮卡死等应急救援,防洪、防寒、防台风、火灾应急抢险等,投标方需立即响应调度发出的各类应急抢修指令进行抢险救灾。投标方应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种原因的救援编制方案,按方案实施救援并按照计划开展演练,同时投标方应负责救援或演练过程中救援工具的准备和搬运,物料(警示带、扎带、受电弓绑带、雪糕桶、登车梯、救援汽油等,救援汽油每次演练后需加满)的准备和提供,因方案考虑不周(缺少器具设备等)或救援不力(招标方评定)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招标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事实依据: 不属于维保范围。

质疑请求:请求取消。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多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中第⑧条中的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包干中,车辆维保范围包含该项内容,招标方不再单独安排人员配合维保工作。

3、提问:质疑事项3:二、项目概况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②投标方是转向架专项维修的责任方,转向架专项维修的全部工作由投标方完成。投标方根据磨耗情况完成所有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转向架故障件维修更换,更换时应考虑供车要求,因维修导致的供车影响由投标方承担。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请求只做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

回复:部分采纳;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4、提问:质疑事项4:二、项目概况执行原则7.3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不同意限制总价。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5、提问:质疑事项5:四、技术要求1.6机具要求投标方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检修维保人员和检修班组配备个人工器具、班组工器具、项目工器具、救援工器具,配备的工器具应满足电客车维保检修需要。招标方在现有的工器具基础上不再增加配备任何工器具,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器具、设备的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承担救援工器具及相关费。

回复:不采纳;理由:目前招标方已配备较为充足的救援设备并提供给投标方使用,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配置情况及设备状况并结合工作和需求进行采购补充。

6、提问:质疑事项6: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提问:质疑事项7:四、技术要求2.1.45,6.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库区内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每月更换消防封条等。16 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20 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21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24 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30 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33 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由招标方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质疑事项8:四、技术要求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仅提供专项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质疑事项9:四、技术要求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超出专项修范围的不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质疑事项10: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2项目履约服务考核标准表消防设备、设施状态不良(包含但不限于防洪沙袋、防洪泵等);没有按规定保养的、无保养记录的。

质疑请求:不属于车辆维保业务,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质疑事项11: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1、任何原因造成部件脱落正线,未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0000元。2、任何原因造成部件脱落正线的,造成影响的,投标方除承担全部影响外每次扣20000元。

质疑请求:仅承担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

回复:部分采纳;备注增加:非车辆原因造成的,投标方需书面证明自身无责并得到招标方同意的可免责。

12、质疑事项12: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招标方发布Ⅱ、Ⅰ级应急响应时,投标方保障人员应2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层级、项目经理、电客车检修站长、技术员、抢险队员携带相关抢险工具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每次扣1000/5000/10000/20000元。

质疑请求:不符合实际,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运营要求的响应及到达时间,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质疑事项13: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综合管理:其他10、未按要求执行跨专业应急演练、支援、长期或者临时性工作,除承担影响外每次扣5000。

质疑请求:不属于维保的工作内容,不响应。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式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质疑事项1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欠修部分的物料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回复: 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5、质疑事项1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6、质疑事项1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不具备资质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质疑事项1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3.5.21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协调相关单位是运营的工作范围,请求删掉。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8、质疑事项1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22*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9、质疑事项1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不负责提供救援工器具。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20、质疑事项2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不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1、质疑事项2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质疑事项2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3、质疑事项2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法完全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4、质疑事项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无法响应,建议业主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5、质疑事项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请业主将“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删除。

26、质疑事项2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27、质疑事项2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的采购我司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28、质疑事项2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29、质疑事项2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修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0、质疑事项3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1、质疑事项3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32、质疑事项1:二、项目概况3.1.1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上述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取消。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物料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3、质疑事项2:二、项目概况6.1.1①电客车维保工作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救援工器具及机械等。

质疑请求:我方不负责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为运营的一部分,负责应急情况的的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质疑事项3:二、项目概况6.1.1③投标方需负责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划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

质疑请求:不属于维保范围,且我方不具备资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删除,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5、质疑事项4:二、项目概况6.1.1④电客车故障、扶正、挤岔、弓网事故、脱轨、车轮卡死等应急救援,防洪、防寒、防台风、火灾应急抢险等,投标方需立即响应调度发出的各类应急抢修指令进行抢险救灾。投标方应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种原因的救援编制方案,按方案实施救援并按照计划开展演练,同时投标方应负责救援或演练过程中救援工具的准备和搬运,物料(警示带、扎带、受电弓绑带、雪糕桶、登车梯、救援汽油等,救援汽油每次演练后需加满)的准备和提供,因方案考虑不周(缺少器具设备等)或救援不力(招标方评定)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范围,我方不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投入人力及物料,不同意删除,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6、质疑事项5:二、项目概况6.1.1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 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7、质疑事项6:二、项目概况6.1.1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8、质疑事项7:二、项目概况6.1.1⑨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投标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招标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39、质疑事项8:二、项目概况6.1.1⑩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投标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0、质疑事项9:二、项目概况6.1.1?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1、质疑事项10:二、项目概况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澄清为修改;理由: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42、质疑事项11:二、项目概况6.2.2未启用工艺设备专业设备设施定期维保及轮对镟修工作① 。配合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及机械、个人工器具、个人劳保配置等;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属于工艺设备维保内容范围。综合单价应考虑人工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43、质疑事项12:二、项目概况执行原则7.3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改为根据单价据实结算,不设上限。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44、质疑事项13:三、质量标准1.项目实施目的电客车维保工作:通过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16列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所有维护保养及维护保养辅助工作(包括部件及耗材提供、备件清单及分析报告编写、规程工艺编制及修订、电客车救援、场段附属工作等)及投标方安排的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及使用年限,保障设备的良性循环,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5、质疑事项14:四、技术要求1.6机具要求1.6.2投标方必须配备电客车及相关设备设施维护的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不能因任何理由不开展检修或维保工作。线路现有的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不限于救援专用机械、测量专用工具、检测专用设备)投标方可优先使用,若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损坏或缺失,投标方应及时自行准备,确保正常生产,影响到生产及供车的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设备不负责,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工具设备,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6、质疑事项15: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7、质疑事项16: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8、质疑事项17: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49、质疑事项18:四、技术要求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质疑请求:“任何原因”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任何原因导致车辆不能上线均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0、质疑事项19:四、技术要求2.1.45,环岛车辆段属地巡查,属地房建装修及机电专业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库区内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每月更换消防封条等。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超出正常维保范围,同时救援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为运营的一部分,负责应急情况的的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1、质疑事项20:四、技术要求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过程不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2、质疑事项21:四、技术要求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描述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3、质疑事项22: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10、未按要求执行跨专业应急演练、支援、长期或者临时性工作,除承担影响外。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建议修改。

回复: 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式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4、质疑事项2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修改。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5、质疑事项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加改项目,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6、质疑事项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7、质疑事项2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8、质疑事项2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运营职责,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导致车辆不能上线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59、质疑事项2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22*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太大,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0、质疑事项2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我方不承担救援器具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61、质疑事项3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我方不承担此项费用,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2、质疑事项3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3、质疑事项3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4、质疑事项3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5、质疑事项3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我方无法响应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建议删减。

回复:不采纳;理由:投标方为电客车运营期间的责任方,导致车辆不能上线由责任方承担,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66、质疑事项3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67、质疑事项3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

68、质疑事项3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我司无法提供,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69、质疑事项3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方资产*方优先使用,该项规定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了,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改为故障性维修,对*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0、质疑事项3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不同意,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1、质疑事项4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无法响应“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包含在维保合同总价包干中,为同一合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2、质疑事项4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73、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3.1 范围

质疑请求:维保业务不负责欠修状态的车辆更换配件,“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的内容。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投标方后期驻站人员可以配合运营单位完成救援及演练”;“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不是车辆维保范围,不能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此外碳滑板等部件也为正常磨耗件,属于日常维保工作范围,投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①

质疑请求: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未说明应急抢险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抢修包含该线路及运营线网的所有应急工作,具体情况按照OCC统一调配,行业均按此方案执行,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⑦

质疑请求:此项涉及各种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车辆维保业务无法保证欠修件的更换,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投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6、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⑧

质疑请求:此项点属于技术改造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以上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车辆维保范围包含该项内容,招标方不再单独安排人员配合维保工作。

77、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⑨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车辆运营方工作范围,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维保的基本工作,不存在无权问题,投标方需考虑相关部件费用,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8、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⑩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权组织,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维保的基本工作,不存在无权问题,投标方需考虑相关部件费用,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79、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投标方无权组织,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存在无权问题,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0、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没有明确具体内容,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1、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质疑请求:救援器具采购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目前招标方已配备较为充足的救援设备并提供给投标方使用,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配置情况及设备状况并结合工作和需求进行采购补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2、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②

质疑请求:转向架故障件维修更换不属于维保范围,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转向架专项维修其它故障件包含在本合同的维保总价包干中,均为同一合同,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首列车开展专项修及评估工作已是深度维修,不存在欠修,且行业内均结合首列车维修开展评估,故并非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

83、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④

质疑请求:转向架专项修只能满足车轮磨耗到限更换和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相关紧固件等更新且不包含车轮二次更换等工作。其他项点不能满足,无法响应。

回复:投标文件中已明确只包含全部列车车轮更换一次;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8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2.2未启用工艺设备专业设备设施定期维保及轮对镟修工作

质疑请求:“配合应急抢修及配合监护工作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涉及到的低值易耗品(见附件14)”此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工艺设备维保范围。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应考虑人工费、材料消耗等费用。

8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7.3执行原则

质疑请求:‘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回复: 不采纳;理由: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工作项点均为维保工作范围,未体现在单价包干的项点,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6、质疑事项:三、质量标准 1.项目实施目的

质疑请求:场段附属工作等及投标方安排的工作属于开口项,投标人无法评估工作范围、内容,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场段附属工作已在总价包干中考虑并纳入,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7、质疑事项:三、质量标准 1.6机具要求 1.6.2

质疑请求:若专用工器具和工装设备损坏或缺失,投标方应及时自行准备,确保正常生产,影响到生产及供车的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工器具应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招标方可提供现已有的工器具,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8、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2

质疑请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车辆/玻璃贴膜、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维保单位主要任务是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及利用率以确保对乘客和车务运作的服务水平,包含所涉及的项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89、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7

质疑请求:招标方提出生产用车需求时,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派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司机、使用费、油费等)含在总价包干部分报价中,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0、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5

质疑请求: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车辆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该项点已明确更换标准且并未超过新车标准,维保单位需根据所对应的部件故障率,提升维保质量,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1、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8

质疑请求:此项范围与前文范围描述不一致,不承担信号物料和车轮二次更换费用。投标方不予承担“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部分采纳;理由:①此项内容未提及承担信号物料,涉及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项点已纳入至单价包干部分,车轮更换费用已在转向架专项维修中包含;②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此项内容为车辆维保所必须承担的工作职责,不同意取消;③“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澄清更改为“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招标方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及工器具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修改后以便与2.1.29呼应。

92、质疑事项:五、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39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和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故障投标人无法预测,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3、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45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为检修工作界面划分表,明确各方管理职责,未额外增加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4、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质疑请求:16、24、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20、投标人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21、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按照检修工作界面划分,应急救援及演练属日常维保及应急响应工作范围,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职责,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5、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质疑请求:30、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于开口要求除,无法响应。
33、正线抢修属于运营范围,不属于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所涉及专业的正线抢修仍属于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6、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 基本要求2.1.46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投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7、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6电客车检修物资管理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和“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所涉及专业的正线抢修仍属于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8、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3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故障,投标人无法负责,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99、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4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故障,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0、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6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在车辆完成架修达到正常状态之前,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1、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7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在车辆完成架修达到正常状态之前,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2、质疑事项:六、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1.6.10重要事项工作考核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3、质疑事项: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1

质疑请求:不属于正常维保范围内,且投标人不具备此专业,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该项点为投标方需承担及配合的义务,不同意取消,需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10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

质疑请求:此项点超出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合同执行。

10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

质疑请求:此项点属于技术改造项点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车辆运营方工作范围,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维保单位应急响应基本工作内容,负责所辖专业的应急演练及救援,并配合招标方所安排的额外的保障及支援,未提及由投标方组织其他单位参与,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

质疑请求: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业务接口,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主动对接相关接口专业,共同商定事件解决方案,属维保正常工作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

质疑请求:且投标方无权组织相关业务接口。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主动对接相关接口专业,共同商定事件解决方案,属维保正常工作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0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2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开口要求,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及利用率以确保对乘客和车务运作的服务水平,包含所涉及的项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范围内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招标方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及工器具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

质疑请求:投标方不承担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

质疑请求:“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专业内设备设施状态恢复工作,属正常维保范围,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

质疑请求:“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此项目车辆非新造车辆,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在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11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18、质疑事项: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1

质疑请求:不属于正常维保范围内,且投标人不具备此专业,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投标方根据用户需求配备相关人员,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1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工器具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工器具,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7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8

质疑请求:“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以上描述较难界定,故本合同包含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5

质疑请求:“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的提供。”无法响应。

回复:不采纳;理由:本合同包含所有件更换费用,*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费用包含中总价包干中,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9

质疑请求:“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无法响应。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24、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3.1 范围 3.1.1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16列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定修、故障及缺陷处理、普查整改、正线保障、备品备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滤棉、制冷剂、砂、冷却液、玻璃水、油漆、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提供、招标方现场电客车备件保养、乘客界面标识指引、电客车各类贴膜(包含设备标识)提供及更换,维保过程中各类计量、绝缘工器具、仪器仪表的周期送检,救援及演练(包含救援设备搬运及整理统计)、段厂设备操作(包含洗车机、架车机、吊车、天车、叉车等操作及故障上报)、电客车清洁监督及卫生验收、拆挂地线、段厂巡查、消防巡查、消防封条更换及台账填写、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备件储备及清单提供、分析报告编写、规程工艺编制及修订、临时及重大节假日保障及方案编制、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质疑请求:1.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护保养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建议招标方在范围中删除“碳滑板、制动盘、摩擦片、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的内容。
2.“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建议改成“配合应急救援及演练”;
3.“其他专业作业配合及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不属于维保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 不采纳;理由:①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方不再另行采购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应急救援及演练方案编制为维保单位的正常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不存在无法组织情况。③运营为同一整体,维保是运营的一部分,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5、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⑦投标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招标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1、此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备件,同时欠修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6、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⑧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投标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招标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投标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招标方的技改需求,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7、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1电客车维保工作 ?投标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投标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投标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配备人员及物料,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28、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6.1.3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 ④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包括车轮磨耗到限更换、探伤、橡胶件及损坏件更新、牵引电机清洁检测、接地装置相关部件更新、联轴节润滑及相关部件更新、一系橡胶件更新及二系橡胶件损坏件更新、止挡更新、回转轴承润滑及橡胶件更新、减震器检查及密封件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转向架配管检查及液压管更新、轮缘润滑装置检查及液压管更新、挡泥板更新、相关紧固件等部件更新

质疑请求:车轮磨耗到限更换和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相关紧固件等更新属于转向架专项修范围,且不包含车轮二次更换,其余项点属于架修工作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删除其余项点。

回复:投标文件中已明确只包含全部列车车轮更换一次;该条维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对项目概况6.1.3的第④条澄清为:对15列车全部车轮橡胶件、轮箍更新,制动夹钳检查及密封件更新,拆解过的紧固件更新。

129、质疑事项:二、项目概况 7.3执行原则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招标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30、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12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招标方或上级部门有新的检修维保相关的要求(如增加司机座椅套、宣传文件、列车消毒、车辆/玻璃贴膜、广告黏贴配合、安全监控升级、特殊用车等),投标方应按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维保所需耗材及备件由维保单位负责提供,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1、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5合同期内车上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投标人无法响应,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2、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28投标方负责维保期内全部电客车(含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的自生产开始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定修、备件提供、耗材提供(包含但于限于液压油、滤芯、轮缘润滑油、冷却液(雨刮条、制动液压油、滤芯、冷却液等应1.5-2年更换一次,或投标方检测证明的更换周期)、油脂、玻璃水、空调滤棉、制冷剂、砂、摩擦片、制动盘、碳滑板、整车全部橡胶件、车间电源接头等)、乘客界面标识指引(质量不低于原有物料或招标方要求的物料)、设备位置或名称标识、油漆修复(油漆不得有划痕、掉块、鼓包,修复后基本与原油漆保持一致)、贴膜更换(标识及贴膜更换标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刮痕、缺角、孔洞)、故障处理及分析报告编写、段厂设备操作、拆挂地线、段厂及消防责任区巡查、碳滑板打磨更换及提供、车轮提供及更换、规程及工艺文件编制及修订、救援及方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提报、能耗统计等,是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1、此项范围与前文范围描述不一致,建议招标方改为与修改后的3.1条保持一致。
2、投标人不承担信号物料和车轮二次更换费用。
3、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投标方不予承担“供车率、电客车上线率、生产/计划完成及兑现率、电客车系统故障率的责任方,承担电客车所有指标的责任(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向本项目提供任何备件、耗材、工器具、人员等任何额外协助,投标方需自行准备所有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若因投标方考虑不周导致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建议招标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用户需求书中3.1范围只是定性的描述工作内容,故并不与后文技术要求一章矛盾。②此项内容未提及承担信号物料,涉及列车PIDS系统、列车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项点已纳入至单价包干部分;③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3、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39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按照行业常规的日检、周检及均衡修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或按招标方要求的检修方式开展维保,在规程编制时把维保期内需要维修的作业全部涵盖在内,不得以中修或其它修程开展检修维保,更不得出现因其他修程不在维保范围内不开展维保维修。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指标均由投标方承担。

质疑请求:任何原因是个开口需求,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和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故障投标人无法预测,所以无法响应。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电客车维保投标方为合同期间电客车维修保养的责任方,招标方不再另行提供修复工作,供车的所有条件投标方需考虑在内,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134、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16 乘客广播、动态地图、文字及车辆各系统软件更新 监管 负责 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20 电客车救援(脱轨、弓网故障、车轮卡死等车辆相关事故救援)、防洪防汛消防演练、救援设备搬运、演练操作、方案编制、救援流程编制及计划提报、线网救援支援 监管 负责 1、投标方是电客车救援的责任方;2、电客车救援时投标方负责救援现场指挥;3、当救援需要外部吊车时,投标方负责。
21 救援设备工具设备清点及整理、对现有救援设备不足及损坏补充 监管 负责 现有救援设备投标方优先使用,若存在不足或损坏的由投标方及时补充
24 非投标方、招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如玻璃、安全锤等电客车上所有部件损坏丢失 配合 负责 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投标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招标方可配合投标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投标方自行处置。

30 任何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遗留问题、部件老化、欠修等 监管 负责 投标方是责任方,承担所有车辆产生的指标责任。招标方负责监管检修资料提交,承担监管责任。
33 正线抢修的交通工具 监管 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8人以上的机动车用于运送救援人员到现场。

质疑请求:16、24、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20 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建议此项删除。
21 该项目已运营,招标方已采购救援器具等相关固定资产设备,建议由招标方负责。

30 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33 投标人主要参与维保工作,正线抢修属于运营范围,建议由招标方负责。

回复:不采纳;理由:电客车维保投标方为合同期间电客车维修保养的责任方,招标方不再另行提供修复工作,供车的所有条件投标方需考虑在内,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

135、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1电客车检修基本要求 2.1.46维保或专项修生产过程中,招标方或最终用户(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投标方应参照不低于招标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 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维保生产过程中”。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6、质疑事项:四、技术要求 2.6电客车检修物资管理 2.6.4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招标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招标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投标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投标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投标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投标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投标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和“投标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投标方承担。”。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7 *方负责电客车故障件、耗材、整改件、缺陷件、异常损坏件、欠修件等所有物料提供及维修更换,对维保期间任何原因导致电客车部件的故障,维保单位均及时更换并承担责任,*方不再为电客车任何原因故障新采购修复物料及费用支出,因修复物料准备不足产生的指标由*方承担。车辆修复后*方可配合*方查找非车辆专业的第三方专业责任,责任确定后*方自行处置。

质疑请求:1、此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8 维保开始一个月内,*方需提供30把主控钥匙至*方,并完成门全关继电器、制动液压软管、卸载时间继电器、主控继电器(KALA)、开/关右门继电器的全部更换,残疾人安全带的安装(参照地铁设计),挡泥板更新、客室内柜门钥匙改为统一的四角锁,折返按钮增加防护盖工作等。对其余未批量更换的部件*方需结合部件状态适时更换,并需承担更换前后的全部责任。

质疑请求:此项属于招标方的技改需求,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整改项点是针对南一线有轨电车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的状态提升措施,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3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9 在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方应负责行政机构新增或者*方额外安排的保障、跨专业应急演练及救援(包含线网电客车、工程车、公铁两用车等)、支援、其他工作等长期或者临时性相关工作。

质疑请求:应急演练及救援属于运营工作范围,需组织所有相关方及社会公共资源,投标人属于车辆维保承接单位,无法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行业均按此方案开展维保工作,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0 涉及电客车接口故障及问题(如信号接口、弓网接口、轮轨接口等)的处理、调查,*方应积极与相关外部门/单位对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涉及到费用均含在总价包干报价中,因协调不力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相关业务接口不是投标人的管控方和合作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管控,需要招标方组织。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工作协调,非管控。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1 涉及到生产运作与其他专业存在接口的问题,由*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对接并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相关业务接口不是投标人的管控方和合作方,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无法管控,需要招标方组织。
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2 *方应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客车运营所需的所有软件(包含不限于乘客广播、动态地图、乘客界面相关的指引、牵引制动、设计缺陷或*方要求的软件优化等)优化、修改更新并装车使用。乘客界面标识指引应按*方要求提供、更新并装车使用,若对运营造成影响由*方负责。涉及到车上广告、宣传、 (略) 要求的未列入本文件的工作,*方应按要求完成。

质疑请求:此项工作范围属于开口要求,投标人无法确定工作内容、范围,无法执行相关要求,且不属于车辆维保范围,建议此项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23 *方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14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5 维保过程中,*方或最终用户(以*方要求为准)对监修、出厂检验、故障检查、首件检查、车辆拆解、组装、调试等生产过程所需的交通工具、食宿、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技术文件、图纸及工具、食宿便利等相关要求,*方应参照不低于*方规定的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包干中。

质疑请求:维保仅包含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无法承担非投标人维保人员的相关费用,建议删除此项。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提供的备件存在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利参与现场督促,不同意取消,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7 *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维保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维保物料,*方在维保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

回复:不采纳;理由: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6、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8 *方开展电客车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维保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7、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3.11 合同期内有轨电车的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失效导致电客车发生故障3次或累计故障次数与运营超过下表所列数值时,那么这个部件必须批量换型、改造或更换。

质疑请求:此车处于欠修状态,同时此要求远远超出新车要求,投标人无法响应建议删除。

回复:不采纳;理由:为保障供车质量,对于状态不良或故障高发部件需更换部件,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8、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5 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 16列电客车维护保养、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已启用部分工艺设备定期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招标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49、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6 单价包干的执行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单价包干总金额,若发生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则按第9条完成合同变更后予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包干部分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最终以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50、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1.9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以上2条统一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151、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16 *方(或*方)对电客车检修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救援器具及各类设备等不再另行采购,*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投标方仅对电客车维保所需的各类检修维保器具不足时进行采购。

回复:不采纳;理由:此项内容为日常维保基本工作内容,招标方不再另行采购维保工器具,维保方根据现有情况进行采购补充。

152、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7 *方应对本项目准备充足的物料(任何原因导致的更换物料),*方(或*方)在现有的物料基础上(现有的车辆检修检修物料*方负责管理并可免费周转,但不得消耗,项目结束需保质保量返还*方(或*方)。)不再采购任何检修检修物料,*方在检修期间应充分考虑现有物料数量、种类及状态,对不足的及时自行采购,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因考虑不周导致的责任由*方承担。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任何原因导致的维修更换物料”。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招标方资产投标方可优先进行使用,该项规定对投标方方可减少储备资金,提升故障处置效率,同时对损坏的部件更换采购,由预防性储备改为故障性维修后再归还,对投标方有利,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首列车专项评估工作,需按附件规程要求开展专项维修及评估,故该首列车已完成专项修维修内容,该车无需在后续重新架修维修。首列车维修评估后,投标方可结合评估情况,提交评估报告制定后续15列车维修范围和深度,以便为后续15列车后续维修工作开展做准备。

153、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3.8 *方开展电客车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准备不足(检修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对运营造成的影响由*方承担。*方(或*方)为修复故障自行采购物料费用从*方合同款项中扣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格不准、发票不对等)拒绝配合款项扣除。*方更换后的部件若再次故障,当故障率达到本文要求的标准时,*方应更换品牌或型号,更换后不免除*方所负全面的责任。

质疑请求:以上项点为架修范围,请招标方组织架修,维保是在车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维保检修工作,在欠修状态下无法通过维保来保障车辆的可靠运行,且无法评估配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招标方删除“维修项目物资包含但不限于欠修故障、缺陷件、老化件、外部原因导致损坏件等”。

回复:不采纳;理由:①因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若投标方无法恢复列车,为保障供车,招标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需按招标文件执行。②日常维保工作包含备件提供,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③首列车开展专项修(即投标方质疑事项中所说架修的内容),已是深度维修,不存在欠修。

154、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5 总价包干合同的承接范围包括:一列电客车开展专项修及专家评审、剩余15列电客车转向架专项维修、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消耗件、故障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提供及更换,电客车检修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质疑请求:在欠修状态下无法评估配件及故障件的更换数量,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一列车的架修评估,评估维修范围,为后期架修做准备,建议将以上所提内容纳入后期的架修工作范围。
建议删除“合同期产生的所有故障件、备品备件的提供。”

回复:不采纳;理由:因日常维保工作为包工包料,对于欠修件后期无法评判故障原因为欠修还是维保不当,*方不再单独购买物料,因此招标方已将所有备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中,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155、质疑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1.9 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或*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质疑请求:固定单价就不应该限制总价,建议固定单价或限制总价,二者选其一。建议删除“并且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回复:部分采纳。澄清修改为:单价包干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超出或少于预估数量,*方需充分考虑各清单开项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数量以最终经*方核准后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时,除工艺设备故障修外,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未增加,则结算时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不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因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已按最大数量预估,若特殊情况导致计划性检修类工程量增加,造成单价包干部分发生总额超过合同单价包干部分暂定总价,则可通过合同变更的形式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总价。本项目中除明确规定单价包干部分的项点外其余均包含在总价包干费用中。


二、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更变为: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原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原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现变更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20-*

发布人: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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