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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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3183.*万元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38.58%,整合涉农资金61.42%,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91.35亩,建设1 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10080 平方米、1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10000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1台、燃气锅炉1台、智能加湿系统1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1套)、智能全自动苗床1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实现年培育优质种苗5000万株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0:00至2023-07-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14: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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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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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3183.*万元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38.58%,整合涉农资金61.42%,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91.35亩,建设1 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10080 平方米、1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10000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1台、燃气锅炉1台、智能加湿系统1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1套)、智能全自动苗床1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实现年培育优质种苗5000万株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0:00至2023-07-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14: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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