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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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4 11: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BHYL-GC-2023-0701)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千阳县一、招标条件本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千阳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张家塬镇新文村、七一村灌溉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 标项;(002)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I 标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 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企业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且无在建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 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7、业绩要求:企业、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按开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一个(不得重复),并提供网查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书。投标单位、人员及业绩等信息必须在“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不接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 (略) 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投标。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查询截图;(002 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I 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有农资经营经验,满足测土配肥和有机肥作业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以及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7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7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凭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需通过社保平台验证)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胶装1套成册(加盖公章) (略) (略) 金台区大庆路华盛旺座b座1003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仟*佰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项目经理一经申请,不允许中途变更。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千阳县财政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千阳县人民西路事业大楼B座210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917-*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海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华盛旺座b座1003室联系人:王工电话:*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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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HYL-GC-2023-0701)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千阳县一、招标条件本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千阳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张家塬镇新文村、七一村灌溉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 标项;(002)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I 标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 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企业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且无在建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 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7、业绩要求:企业、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按开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一个(不得重复),并提供网查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书。投标单位、人员及业绩等信息必须在“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不接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 (略) 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投标。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查询截图;(002 千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施工 II 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有农资经营经验,满足测土配肥和有机肥作业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以及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7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7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凭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需通过社保平台验证)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胶装1套成册(加盖公章) (略) (略) 金台区大庆路华盛旺座b座1003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仟*佰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项目经理一经申请,不允许中途变更。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千阳县财政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千阳县人民西路事业大楼B座210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917-*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海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华盛旺座b座1003室联系人:王工电话:*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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