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24 日9:00 至2023年 7 月 28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现修改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24 日9:00 至2023年 7 月 31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31 日15时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8月1日15时整。”
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3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24 日9:00 至2023年 7 月 28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现修改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24 日9:00 至2023年 7 月 31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31 日15时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8月1日15时整。”
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3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城投阳光分平台( (略) 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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